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一屋之瓦,無人不求,房屋向來都是香港人最關心的議題之一。政府自回歸後一直宣稱要把公屋輪候時間降至三年左右,同時亦承諾最少編配七平方米予每個租客。筆者作為房委會委員,對此尤其關心。藉近日兩位港大學生到筆者辦事處實習,特付託他們就上述準則進行調查,既可探討房屋政策實施情況,亦可充實學生們學習過程,一石二鳥。調查結果將會分兩期刊載,本星期先探討三年上樓實施情況,下星期再探討七平方米之落實情況。
本次調查以四條位於九龍東的新落成屋h為目標,分別是秀茂坪南h、彩盈h、油麗h及美東h美仁樓,並以街頭訪問方式完成了二百四十九份問卷,受訪對象全數為普通輪候上樓人士(G-Number)。調查發現平均輪候時間為四年一個月,如把租戶分為四組(無長者一般家庭、有長者一般家庭、單身長者及共享頤年計劃),則以無長者一般家庭輪候最久,需四年四個半月方能最後上樓,及以共享頤年計劃輪候最快,兩年十一個月就能最後上樓。調查結果最極端者為黃大仙美東h美仁樓,無長者之一般家庭平均需輪候五年三個半月才能最後上樓。
進行調查的同時,同學亦去信詢問房屋署三年上樓之計算方法,回覆頗令人失望,原來三年上樓只包括由發出輪候號碼當日起至第一次配屋止。如只計算第一次配房等待時間,則平均三年兩個月就能上樓,即使輪候時間最長之無長者一般家庭平均亦只需三年四個半月。成績看似不錯,但現實中絕大多數輪候人士不會第一次即接受獲配單位,既然政府以三次為上限,試問誰會對第一次編配欣然接受?同學進行之調查亦顯示,無長者一般家庭平均需再等候十一個半月方獲第二次編配,需第三次編配者則要再候半年,即使是共享頤年計劃,亦需平均等候半年及兩個月才獲第二次和第三次配屋。
由於多數租戶不接受第一次編配之情況下,三年上樓變相淪為「三年睇樓」,對加快上樓並未能發揮實質作用。談及上樓,房屋署現時並未有為發放輪候號碼制定限期,雖然在同學致電詢問下,政府稱一般遞表三星期便能獲發輪候號碼,筆者辦事處卻接觸過街坊指獲發號碼需時好幾個月,此情況對實際輪候時間亦有一定影響。
三年上樓之說雖然動聽,卻未能解決大部分輪候人士燃眉之憂,故此筆者希望政府能改良政策,為第二、第三次配屋以及發放輪候號碼制定合理期限,好使輪候人士能早日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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