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事故調查委員會提交的報告,由於準備時間不足,以致部分資料未能趕及載列在報告中,例如生還人質李瀅銓和吳幼媛(梁太)的供詞,因來不及翻譯,未有在報告中列出。
欠缺子彈碎片彈道測試
報告指,案中的子彈碎片會以人手進行彈道測試,部分碎片送往香港,由香港警方協助進行測試,結果將稍後得出,因此這份報告將欠缺這方面的資料。此外,報告只限於列出法醫根據部分物證的檢驗結果,因此未能提出按照正式驗屍、案發現場調查和法醫程序所得出的結論。
生還人質李瀅銓和梁太的口供相當重要,但因委員會直至草擬報告第5天才收到供詞的英文譯本,無法趕及在報告中的「事發經過」部分列出。然而,她們的口供在草擬報告其它部分時已一併參考,尤其是驗屍部分。重組事發過程也是根據生還人質和旅遊巴司機盧邦的證供。
此外,可能協助槍手門多薩策劃挾持人質和沒預先警告當局的人士,均曾受到調查,但委員會並沒將調查結果列入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