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署決定就公屋綜援戶可取回政府寬免的差餉及租金,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署方表示,由於判決涉及對公眾有普遍重要性的法律問題,因此認為有需要上訴法庭澄清,並已就判決提出上訴申請。由於案件已到上訴階段,社署不再作評論。
60歲的公屋綜援戶鄧綺瑜曾3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社署索回共2,397元的2002年全年差餉及2007年2月的公屋租金寬免,敗訴後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官日前裁定鄧綺瑜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