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狄嘉
年滿六十五歲的香港長者,不問家境貧富,每月俱可享有定額生果金,作為政府代表香港社會向長者致敬,回饋他們對社會的貢獻。本是一項德政,卻給庸碌官僚拖累,成為僵化政策又一典例。
生果金開宗名義不是養老金,純粹略表敬意,老實說,百物騰貴之今日,區區數百元,也僅足個人蔬果支出,所以,當日訂定政策之時,並未考慮個人收入限制。至於享用人須長期居住香港的限制條件,定規矩時的考慮原意已無從深究,輿論普遍認為落伍不合時宜,只有執政當局抱殘守缺,不肯廢除,把一項敬老德政,變相畫地為牢,困住受惠長者。
針對移居外地長者不得享用生果月金,考慮不出兩點,首先,既然移居海外,就是棄我們而去,不再是同坐一條船的人,不宜接受我們的敬禮。就好像三更「殘片」裡面的封建家長,指著門檻旁邊企圖離家自立的兒女說:「一出此門便休想再回來!」
假如真個這般敵視移居他處的香港人,應該一視同仁,一律不准回流,何獨歧視退休長者?
其次,可能認為移居外地都是有財力的人,不稀罕數百元月金,不如留作其他更有需要用場。這個考慮說服力也不強。不少移民海外的家庭,種種條件所限,經濟本就不寬裕,金融海嘯之後更拮据,艱困之餘獲祖家月金相敬,感恩更甚。
生果月金限制居港最重要的失策,忽略了留港長者散居本港外圍一帶之後,形成的有形與無形好處。珠江三角洲一帶市鎮,近年發展了不少環境優美住宅,陸續吸引退休港人定居,迄未形成風氣,主要考慮當然是醫療,綜援養老與生果金亦是因素之一。
粵港兩地有的是醫療護老人才,假如能發展一套完善系統,照顧日益老化人口,香港又放寬長者居港限制,釋放不斷增長中的老人住戶北上定居,本港基層住戶三代同堂的擠迫情況,即時可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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