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前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當局已動用1,300萬元農作物特惠津貼,如果村民不滿,日後仍可提出索償,但村民不應以不滿農作物賠償,作為延遲遷出的藉口。鄭汝樺的說法回擊了反對派為阻撓菜園村收地而提出的不實指控,讓社會看清楚反對派阻礙收地,並非是為村民爭取合理權益,而是為了阻延高鐵動工,製造政治衝突,打的是政治利益的盤算。
反對派阻撓收地的理據主要有二,一是政府賠償給村民的農作物價格偏低。二是要求政府待村民搬村後才進行收地。表面看來,這兩個理據言之成理,但實際上理據並不成立。對村民而言農作物賠償自然是愈多愈好,此前漁農自然護理署已覆檢了所有個案,根據市值定出有關賠償,平均每宗個案獲得超過八萬元。當中絕大部分並非以耕種為生,只是在屋前小規模種植自用農作物,但政府依然照補不誤。而以耕種為業的農戶補償更達數十萬甚至百萬,數目已是不菲。
當然,農作物市價是浮動,不可能有一個令所有人滿意的標準,但這次對菜園村的賠償肯定是勝過以往,是特事特辦之舉,如果只是盯著一根蔥一棵菜的所謂市價,然後將小處放大,將政府的賠償說成低於市價,這樣的評論是武斷而不公允的。反對派不斷慷納稅人之慨,對納稅人也不公平,因為沒有市民願意再用公帑為反對派的鬧劇埋單。
至於「先建後拆」問題,政府現採取分階段收地方式,先收回村民已遷出的土地。然而,反對派及小部分村民始終堅持待所有村民都完成安置後,政府才可開始收地。每名村民情況各有不同,分階段收地,可加快前期工程。而且有些村民要覓地復耕未必一時三刻找到滿意的,處理復耕申請也要時間,按反對派的邏輯,那管是一戶村民未有遷出,整個收地都不能進行,這樣工程不知拖到何年何月。村民的訴求自然要顧及,但高鐵工程進度也要保障。
況且,即使村民有不滿,將來仍可索償,沒有必要以此作為延遲遷出的藉口。可惜,反對派捨正道而弗由,主張村民以政治壓力迫政府就範,以損害社會利益作要脅,將一宗收地事件上升為政治衝突,結果只會令到事件更難解決,高鐵工程繼續阻延,反對派卻從中撈取政治油水。
菜園村事件由搬遷到收地已令本港幾番折騰,損失的不只是高鐵工程支出,更是本港的競爭力及時間。港人對於菜園村事件翻來覆去也感到煩厭,反對派繼續纏繞不休只會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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