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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袁柏恩)規管中成藥註冊的法例前日正式生效,業界批評條例推出時間倉卒,衛生署助理署長林文健否認有關指控,強調當局自2003年起收到16,000多宗註冊申請,5,000宗被拒,署方對藥廠提供充足時間補充證明文件。他又表示,衛生署於條例生效首日突擊巡查7間中成藥藥廠,未有發現違規藥物。
林文健昨日強調,中藥具逾千年歷史,經臨床證實對改善健康有效,立法規管能有效保障市民健康,而條例生效後,所有入口及在港銷售的中成藥,必須通過安全驗證並取得註冊資格方可出售或管有。他說,自2003年起,衛生署接獲16,000宗註冊申請,被拒絕的5,000宗申請中,逾半欠缺基本安全檢測資料,衛生署已給予藥廠足夠時間補充,最後約3成中藥主動撤銷申請。至今有11款藥物正式註冊,逾1萬款獲批過渡性註冊,可暫時在市面售賣。
藥房繼續售賣未註冊藥物則屬違法,若市民不知情下購入未註冊藥物自用則獲免責。林文健表示,日後將集中巡查及加強宣傳,並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未經註冊中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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