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醫管局提供的非緊急救護車載送服務,在過去3年有逾半數個案未能達到服務指標,較預約時間遲逾30分鐘抵達,有17%病人被迫取消服務,有病人改用非法改裝客貨車,亦有病人要留院多1晚。申訴專員黎年表示,當局應檢討有關服務安排,應付日益增長的需求。
醫管局設有免費的非緊急救護車服務,涉及133架救護車,讓住院病人或門診病人預訂使用,今年首8個月共收到31萬宗申請,但有17%主動取消。申訴專員公署曾透過病人組織訪問34名病人,有10名指等候時間過長,曾選用非法改裝客貨車;亦訪問150名醫管局員工,有97名指病人因等候時間太長,對接載服務感不滿。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過去有1名老婦預約有關服務往醫院覆診,來回都分別等候逾1.5小時,皆因職員要清洗救護車和用膳,但明知遲到也沒有通知該老婦;有病人和家屬出院當日預約服務,至下午4時才知道無法安排,要留院多1晚。有病人3日前已預約服務,醫管局至當日才通知無法安排,便改用私營服務車輛出院。
籲醫局與私營機構合作
黎年表示,醫管局目前調配服務依照行車路線而定,並非以預約先後及傷病者緊急程度,未能切合實際需要,建議醫管局可考慮發牌制度,透過與私人營辦商或非牟利團體合作,提供接載服務。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同意申訴專員的建議,會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服務表現指標和監察機制,並研究改善病人的等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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