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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街早前遭縱火,80排檔被燒毀。圖為消防員灌救三級火現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旺角花園街3級火縱火案疑犯江志聲(32歲),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辯方律師提出以3,000元現金保釋,每日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但保釋申請遭裁判官拒絕,要他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控辯雙方同意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以等候警方向檔主調查、翻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及聽取律政司意見再訊。
江暫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涉嫌在本月6日燒毀花園街一個拖鞋攤檔,使店主損失價值15萬元貨物。控方早前指出,被告在花園街縱火致80個排檔燒毀,7人不適送院,其中1名消防員仍然留醫。被告共涉旺角及深水埗區4宗縱火案,正等候調查、化驗結果和法律意見。
曾認犯案 或長期監禁
控方指被告沒有精神病歷。據了解,控方深入調查後,或加控更多罪行,暫仍未得知被告犯案動機。但由於被告曾承認犯案,故可能面對長時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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