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範圍
對象:不分年齡及健康狀況,全民終身受保,但年滿65歲或以上人士必須在醫保計劃推出首年內投保。
保障範圍:住院、手術和日間手術,與手術有關的檢查和覆診。普通門診、牙科、產科、洗腎及激光矯視等不受保。
保費
保費與年齡及健康狀況成正比,每年保費介乎790元至1.5萬元;長期病患者等高危人士保費較一般人最多高3倍。
高危病人索償
投保首年屬「等候期」不得索償,第2及第3年分別可索償25%及50%,第4年之後能全額索償。
保費折扣
3年內未有索償,續保時獲7折優惠。
分擔原則
投保人要付「墊底費」,首1萬元要負擔20%,之後2萬至10萬元則負擔10%,其後的費用則毋須支付「墊底費」。
「墊底費」上限為1.1萬元。
儲蓄方案
醫保計劃下設有3個不同的儲蓄項目,以儲蓄補貼日後年老時保費、指定戶口自行儲蓄、及投保人長期投保。
監管制度
各醫保計劃受當局規範及監管,當局亦會設立索償仲裁機制,處理糾紛。
轉移保單
保險業需協助有需要市民轉投自願醫保計劃。市民轉保後或需加收保費,以維持現有保障水平。
實施時間
今年中定出醫保發展方向,進行規管醫保立法前期工作,明年展開立法程序,不遲於2014至2015年推出。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室、食物及衛生局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嚴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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