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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僱主存工時紀錄 葉偉明修訂遭否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1-0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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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偉明提出修訂議案,規定僱主為每月收入低於2萬元的員工備存工時紀錄,但遭到否決。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啟源) 隨著法定最低工資快將實施,爭取標準工時立法將為勞工界下一目標。立法會昨審議最低工資附屬法案期間,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提出修訂議案,規定僱主為每月收入低於2萬元的員工備存工時紀錄,較政府提出的11,500元大幅提升。他認為,方案既能為標準工時立法做準備,並可避免僱主要求僱員「無償加班」的情況。議案最終經分組點票未能獲得通過。

月薪逾萬 工作十多小時無償加班

 葉偉明表示,法定最低工資必須配合標準工時,才能令政策變得全面,若然要為標準工時立法,亦必然涉及備存工時紀錄問題,修訂案能向標準工時立法的目標踏出第一步。他指出,目前部分工人月薪需達1.2萬元,但每天工時卻長達13至14小時,換成時薪計算,隨時會相當接近最低工資時薪28元的水平。由於政府未能監管僱主強迫僱員「無償加班」,透過規定僱主備存工時紀錄,有助減少僱員「無償加班」的機會。

 不過,議案未能得到其他黨派支持,經分組點票未能獲得通過。民建聯譚耀宗指出,最低工資屬長遠的社會制度,新制度實施後,會對僱主造成額外行政負擔,應將影響減至最低。

方剛:增僱主行政開支不合理

 自由黨方剛表示,備存工時紀錄不會對員工收入造成影響,若按時薪28元計算,僱員需要每月工作30天,每天工作23.8小時,才能達到2萬元月薪,議案只徒添僱主的行政開支,認為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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