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津生 醫生
今個聖誕新年,市面氣氛熱鬧,而醫護界也就目前正在諮詢公眾的「自願醫保計劃」有著熱切的關注。對私營醫療服務提供者而言,其中一個關注點就是醫保計劃,採用「套餐」的收費模式是否可行?
首先,值得探討的是為何要實施「套餐」的收費模式?所謂「套餐」收費模式,是提供一個具透明度的平台,將不同病症病種的治療,與相關的收費配對,明碼實價地羅列出來,讓服務提供者及有需要接受服務的市民,有著具體的參考。
香港的私營醫療服務,奉行自由市場規律,一直以來,不同服務提供者(包括醫院及醫療人員)沿用不同的收費模式,當中有一定的差異,因為醫療機構設施裝備不同,以及醫療人員年資經驗有別,收費有所不同是無可厚非的。醫療收費涉及因應治療程序的不同項目,當中包括醫護人員的薪酬、醫院行政開支與設備成本、藥物費用以及手術費用(如需要手術),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來看,要提供「套餐」模式收費,挑戰就是如何求同存異。
綜觀美國和澳洲的經驗,它們推行醫保計劃己有相當長的時間,累積了不少寶貴經驗,足以讓我們借鏡。兩地綜合了500至600種不同病例組合,就相關的治療所需的開支綜合出一套收費價單,由政府當局(包括聯邦政府及州政府負責醫療的相關機構)定時向服務提供者及市民公佈,有需要的人士上網便可隨時參閱最新的收費價目,方便明確。重要的是,這套收費模式沒有干擾治療程序令醫療水平下降,美國和澳洲的醫療水準一直保持領先地位。
至於香港,醫院管理局由2007年起,參考了外國的經驗,開始制定類似的病例組合,據悉已經累積了1,000個病例組合,作為成本開支的內部參考。舉例來說,治療急性心肌梗塞,毋須手術,基本費用(包括住院、醫護、藥物開支)是X元;腹腔鏡膽囊切除手術基本費用(包括住院、手術費用、醫護、藥物開支)是Y元,兩者均為開支成本,業界還須就實際環境會出現的差異情況來作相關調整。自2002年醫管局推行公私營合作計劃,已有多間私家醫院實施醫療套餐收費,不過只涉及部分服務,不夠全面。
因此,我們已有基礎,去開發一套切合本身需要的醫保病例組合收費計劃。病例組合收費計劃可按消費者所須作調整,例如有需要的消費者可選用含附加項目的病例組合作其診斷組合。關鍵在當局與業界必須緊密合作,充分溝通,周詳部署,務求制定出一套切合香港民情與社會需要,而各界願意接受的收費準則,為香港醫療改革踏出重要的一步。以香港醫療在亞太地區的領先水平,只要和衷共濟,齊心必定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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