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碩鳴 資深傳媒人
改革開放30多年,中國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標,倡導先富論,把長期信奉的「為人民服務」精神丟在一邊,有共產黨幹部認為,「為人民服務」不是過期,就是太早,還把「為人民服務」過時論公開發表在黨報上,倡導共產黨不必講「為人民服務」,而要以「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來替代。這樣的提法,似乎符合了現時市場經濟的因果關係,卻降低了共產黨人的要求,忘記了共產黨的創黨要求。「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的創黨之本,是這個政黨之所以可以奪取政權,又能合理執政的核心價值。丟掉了這一價值,還有共產黨嗎?
《為人民服務》,是共產黨創黨領袖毛澤東為紀念一位為救戰友而犧牲自己的八路軍戰士張思德,在追悼會上的發言。毛澤東在演講中一開始就說:「我們的共產黨和共產黨所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是革命的隊伍。我們這個隊伍是完全為著解放人民的,是徹底地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他再一次強調:「緊緊地和中國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為中國人民服務,就是這個軍隊的唯一宗旨。」從毛澤東當時所提出的要求來看,應當說,這是對革命軍隊八路軍和新四軍的要求,更是對廣大革命工作者的要求,是一個高標準的要求。
有人把「為人民服務」看成口號,這不是對事實不了解,就是一個誤解。事實上,毛澤東是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共產黨人的理念。1945年4月23日,毛澤東在《兩個中國之命運》中指出:「我們應該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中說:「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一刻也不脫離群眾;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這些就是我們的出發點。」「為人民服務」是出發點、是信念。中國共產黨就是依靠這樣一個理念,爭取了中國的民心,把武器裝備優於共產黨的國民黨趕去台灣。
建設時期同樣需要「為人民服務」
革命時期需要「為人民服務」,建設時期同樣需要「為人民服務」。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1957年2月27日)中指出:「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國家機關必須依靠人民群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為人民服務。」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並沒有認為市場經濟不需要「為人民服務」,他更明確地指出,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贊成不贊成,應當成為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標準。
在建設時期,「為人民服務」更被寫入黨章。十七大修改後的黨章總綱中,在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行的四項基本要求中的第三條就列出:「堅持為人民服務」,而在黨章第一章中,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第一條中就提出,「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當下,「為人民服務」要「作為現實社會人人遵循的普遍要求」不現實,但作為領導幹部、黨員的基本要求則是必須的。
「為人民服務」是黨員的責任
其實,不同時期,「為人民服務」不是空洞的,而是有不同的內涵的。革命戰爭年代,共產黨把中國人民從「三座大山」中解放出來;改革開放,共產黨是把中國人民從貧困中解放出來;如今,中國面臨著嚴重的公平、正義缺乏的社會狀況,需要把中國人民從不公平中解放出來。內地報載,雖然中國人均GDP超過3000美金,但中國的貧困標準今年上調至人均年純收入1500人民幣後,全國貧困人口總數會突破一億。這麼多的貧困人口,如果不靠共產黨幹部以「為人民服務」的精神讓他們致富,把他們從不公正、不公平中解放出來,走共同富裕之路,還指望他們「我為人人」,貧困者將一輩子無翻身之日。
劉少奇在《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中講「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本意是倡導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互助友愛的精神。在延安時,毛澤東就說:「我們一切工作幹部,不論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人民服務。」這裡需要強調的是,「為人民服務」,更主要的是國家幹部、黨員對人民的責任,是為官者牢記「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的承擔,這種承擔就是「為人民服務」。一個黨的幹部,沒有「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整天想的是「房子要大點,車子要好點,娘子要多點」,還能指望他「我為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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