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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強制垃圾分類,市民把分類回收物品剔出後,再丟棄生活垃圾。 地球之友提供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今年初公布全盤廢物管理策略,提出源頭減廢及焚化設施,但有環保團體批評香港廢物管理政策嚴重落後,指台灣較香港遲1年成立環境保護署,但已立法強制垃圾分類及實施收費政策,提高廢物回收率,並引入焚化設施,相反香港卻仍在研究階段,「香港蹉跎了25年」。
地球之友剛出版《台灣有金執》電子書,介紹台灣的「垃圾景點」,包括焚化爐旋轉餐廳、廚餘中心把廚餘製成通渠水,又用廚餘飼養「狀元雞」,並論述台灣為提高回收及減廢「無孔不入」,包括在公眾洗手間安裝電池回收箱等,又強制垃圾分類,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有物業管理公司更外判垃圾分類回收服務。
促推減廢政策勿拖延
地球之友環保事務經理朱漢強表示,台灣自1987年成立環保署,其後在台北引入垃圾收費,又強制垃圾分類,使人均垃圾製造量每日只有0.95公斤,較香港的2.51公斤少。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表示,香港多年來提出垃圾收費及焚化設施,但港府以推行困難或受地區阻力而遲遲未推行,促請當局不要再拖延。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香港實施減廢政策多年,廢物回收率升至49%,毫不遜色於其他地區。發言人表示,當局已確立三管齊下的策略,以減廢回收、引進現代化管理設施,以及擴展堆填區等,推展廢物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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