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前年舉辦保安員再培訓課程,一名中年女學員按導師指示試用水劑滅火筒時,滅火筒突爆炸穿底,女學員遭碎片擊傷,頓時血流披面,右眼受重創,情況一度危殆。大難不死女學員,日前透過聘律師入稟高院向勞聯索償。
現年58歲女傷者何金芳於入稟狀指,2009年11月7日中午,她於屯門德政圍8號年旺樓一單位發生意外,要求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就其疏忽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