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詳情:市建局通過「需求主導」重建模式,業主可主動向市建局要求收購重建。市建局會按7年樓齡賠償機制向自住業主提出收購,將於今年7至10月接受申請,但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要有至少67%業權持有人同意申請;
2.樓宇須位於「諮詢平台」的重建區內,或非保育區內;
3.屬於失修或明顯失修樓宇;
4.地盤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
5.樓宇不可具有文化、保育及歷史價值;
6.市建局會考慮是否有足夠資源執行項目。
流程:
1.涉及地段內不少於67%業權持有人同意提出申請,並通過申請條件;
2.市建局將1至2個項目納入每年業務計劃內,呈交財政司司長審批;
3.經財政司司長批准後,將進行人口凍結調查;
4.在項目啟動的首2個月內,未接到反對意見,便會向業主提出收購建議,業主會有60日考慮時間。若期間收到反對意見,當局會在審議意見後,才提出收購建議,業主同樣會有60日時間考慮。
5.業主在接受收購建議時,須要有不少於80%業主同意收購價,才能簽署買賣合約,否則項目便會終止。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謝雅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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