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網上電台「青台」節目監製楊匡,去年一月在立法會反高鐵撥款示威中,扯爛男警的肩章,案件早前經審訊後,楊昨被裁定一項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指警員為阻止被告衝破防線,使用合理合情合法的武力,法例亦保障執法人員的安全。裁判官指肩章雖然只是值41元,但事件涉及襲警行為,單是罰款並不足夠,將案件押後至6月14日,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法例不容衝擊或挑釁警方
裁決續指,被告楊匡(43歲)作為示威者,如不滿警方安排,應向現場指揮官反映或作出行政訴訟,而非用手扯爛警員的肩章或接觸警員的肩膀,法例亦不容許任何人衝擊或挑釁警方,涉案肩章作為警察制服一部分,危險性雖不如警槍和警棍,但警員有責任捍衛裝備,而被告在錄影片段中大叫警察打人,亦未必等於他確實受襲。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義務擔任網上電台的監製為社會服務,今次亦為公眾議題作出訴求,只是表達方式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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