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選舉管理委員會在《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中,有意擴大電視台及電台的選舉活動規管指引至互聯網平台,及套用平等時間原則規管,引發社會激烈爭議,擔心參選者或會不慎誤墮法網。選管會在考慮到互聯網不涉及使用大氣電波的公眾資訊,加上社會反對意見清晰後,決定撤回互聯網規管,而傳統獲發牌電視台電台的網上平台同樣毋須受規管。
《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於日前結束,選管會共接獲700份書面意見及45個口頭建議,其中大多數支持選舉採用平等時間原則確保選舉公平性,但認為互聯網平台應可獲豁免。
選管會主席馮驊昨日在發表《選舉委員會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時表示,考慮到互聯網是完全開放的平台,不存在使用公共廣播頻譜的問題,故在面對實際的執行問題下決定撤回。
電台電視網上平台同「受惠」
馮驊強調,選管會當初提出互聯網的規管建議,是希望確保每名參選人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但目前民意相當清晰,指互聯網不存在壟斷的情況,加上網絡伺服器可設於海外網站而令互聯網監管困難等技術問題,選管在小心研究後,相信現行法例包括選舉廣告及選舉開支規管,也能涵蓋及保障參選人受到蓄意攻擊及阻撓,故決定撤回有關建議,並決定一視同仁,讓所有發牌機構的網上平台一律獲得豁免。
被問及選管會在諮詢期完結翌日即撤回建議,是想避免激發更多市民「7.1」上街時,馮驊強調,選管會是在考慮到整體的規管原則後,希望釋除公眾疑慮而作的決定,並非「知難而退」,「我們收到700份書面意見,其中的反對意見很清晰,公眾也非常關注,故有需要及早作出決定」。
鑑於《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與《選舉委員會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涉及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指引相同,選舉管理委員會為確保選舉指引一致,兩章指引將被看齊,意即《選舉委員會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亦會同時撤回有關互聯網規管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