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消費者訴訟基金 涉地產銷售案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05]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陳家殷(右)及劉燕卿講述消費者訴訟基金的情況。 香港文匯報記者嚴敏慧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嚴敏慧)協助消費者循法律途徑,向商戶追討賠償的消費者訴訟基金,自1996年成立以來已處理1,190宗申請個案。過去有681宗(佔57%)個案成功獲批法律援助,但最終獲得賠償的個案僅佔190宗,當中大部分為庭外和解,只有16宗獲勝訴。訴訟基金委員會表示,基金涉及的個案種類,最多是影視租賃相關行業,但涉及地產項目銷售的個案也正冒升,包括收樓時間延遲、實際樓層高度與售樓書不符等,有發展商的銷售手法更被法院批評為「不符合文明社會的期望」。

基金現滾存1900萬 運作順暢

 消費者委員會特設的消費者訴訟基金,旨為協助消費者入稟法庭提出申索,基金現時滾存約1,900萬元,運作順暢。基金委員會主席陳家殷表示,去年委員會特別成立專責小組進行策略檢討,再次確立基金運作原則。他表示,曾有意見提出不應資助非貧窮人士入稟索償,但委員會認為由於訴訟目的是確立與消費者權益有關的重要原則,故不論商品是否奢侈品,申請人是否富豪,有需要的案件均應進行訴訟,「例如現時正進行的延遲收樓案件,業主多為中產人士,但個案具代表性,就有必要進行訴訟」。

 陳家殷續稱,不少被告商戶為息事寧人,願作出賠償和解,但為免影響商譽,商戶多數要求投訴人遵守保密原則,不能透露案情。

商戶賠償求保密 基金有限接受

 他又說,訴訟基金原則上不接受保密條件,但特殊情況下,例如不遵從有關條件會影響賠償或審訊結果,訴訟基金也有限度接受。他表示,現時訴訟基金有14宗個案正在處理中,包括涉及7名準業主的延遲收樓個案,及雷曼索償等。他重申,要運用基金協助消費者,有關個案必須嚴選。

 至於過去16年獲批的個案,投訴地產項目不實銷售的個案達193宗。陳家殷表示,除了收樓時間延遲的個案,有數宗原訴人與發展商已經庭外和解,包括一宗有關實際樓層高度與售樓書不符,及一宗售樓時聲稱平台花園為業主所有,實際則為公家地方的訴訟,有發展商的銷售手法更被法院批評為「不符合文明社會的期望」。

 而問題一直未有解決的「時光共享」產品,例如旅遊度假屋會籍等,基金共處理40宗個案,最近的一宗為消費者聽取推銷期間禁止離開,投訴人被扣起信用卡的情況下,被迫以數萬元購入會籍。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港府建議擴大的商品說明條例中,將會就此類推銷設立「冷靜期」,而新加坡等地更硬性規定要為消費者提供中止合約途徑,值得港府參考。

相關新聞
建制派反映民意 遞補制諮詢兩個月 (圖)
曾蔭權:任內定完成相關立法
港府對遞補機制押後二讀的決定
議員促成諮詢 有助優化方案
焦點透視:杜絕玩螫彿撓 補選堵漏取平衡 (圖)
主流民意支持堵塞補選漏洞 (圖)
反對派逆民意 只想維護「玩狣v」
兩律師會歡迎公開諮詢
市民猛轟「犯民」得寸進尺
繼續做騷:對派上演5分鐘鬧劇
李寶安不滿台慶外判 揭陳志雲做騷收錢 (圖)
承認曾准陳志雲外間工作 (圖)
驚訝無線支付思潮服務費 (圖)
李寶安對3被告的指摘
強調無叫律師庭上抄筆記
與辯方大狀針鋒相對
港醫保擬「二重保」 總金額抽2%惠高危者 (圖)
猩紅熱個案升3倍 周一嶽:最快9月回落 (圖)
強迫症日洗臉40次 OL護膚失控挨炒 (圖)
百刀幾斬甩妻頭 夫判無限期醫院令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