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24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最近印發了《關於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管理的若干規定》。其中,《規定》提出,新任市委書記人選一般要在省內一定範圍進行民主推薦,提拔任職的還需到其所在地方或單位進行民主推薦。中共中央辦公廳還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規定》提出,要按照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健全市黨政正職選拔任用機制。要加強考察工作,對新任市委書記人選一般要進行組織考察和民意調查,探索市黨政正職人選差額考察,考察對象在考察中要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堅持任用前徵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制度。要落實全委會表決制度,實行任免備案和特殊情形事先報告制度。
加強市級黨政正職管理
此外,《規定》還著重從選好配強市黨政正職、強化教育培訓、健全和改進考核機制、加強管理和監督等方面,提出了加強市黨政正職管理的具體措施。
在選配市黨政正職時,《規定》明確要求,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優;注重選拔實際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注意市黨政正職之間的優勢互補;注重推進交流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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