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香港城市大學一級導師、前民主黨沙田區議員溫耀宗,涉嫌於2009年9月初,為取得城大毅進迎新活動的公開招標合約,在申請表上假冒他人簽署,又訛稱一間申請投標的印刷公司與他無任何權益,誘使城大判予合約,並憑虛假收據申領購買水晶獎座費用,共涉款項逾7萬元,為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各一項欺詐及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罪。溫昨原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唯開審前他承認第2條欺詐罪,經控方休庭考慮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其第1條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罪。法官押後至8月8日,索取溫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
求情獲授權替人簽名被官質疑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乃獲授權下替人簽名,又稱並無從中圖利。裁判官聞言後質疑,被告應知城大公開招標,轄下職員親戚不得參與,且現時科技發達,被告大可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他人簽妥表格交回,何須冒險行事。
被告溫耀宗是民主黨中堅分子,資深議員助理,曾為李柱銘、楊森與涂謹申工作。案情指,溫為城大一級導師,任教毅進課程之外,亦負責名為「城中義人」的義工服務小組。被告在2003年6月獨資經營名為Complex Production Company(CPC)的印刷公司,由於財務困難,CPC遂於2009年隨商業登記證到期而停業。同年8月,城大專業進修學院為2009至2010年度的毅進學生舉辦迎新活動,並成立工作小組安排招標。當被告得悉後,便吩咐兼職導師、身為社工的李君儀以CPC經營者的名義,提交報價單。同年9月3日,被告向城大提交申請表和一張CPC的商業登記證時,偽冒李君儀的簽名,及聲明CPC和城大職員及親屬沒有任何關係。城大財務部其後要求遞交CPC的有效商業登記證,被告於是安排母親以同名公司註冊,成為新的CPC的獨資經營者,然後將新發的商業登記證交予城大,並於活動完成後,獲城大發出一張68,250元的支票。
指涉案6.8萬屬實報實銷導師費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用CPC投標只是一心為學生,想「城中義人」的毅進畢業生參與迎新活動,一則新生有師兄師姐提點,可以釋疑並增加凝聚力;二則,畢業生又可增加工作經驗,有利撰寫履歷表。至於CPC戶口涉案的6.8萬多元,乃實報實銷的導師費,全歸李君儀及其他導師所有,而戶口剩下3,000元,是由於一名助理導師未及參與所致,但現已轉付予有需要學生作學費之用。辯方又稱,被告遞交申請表時,李君儀恰在廈門為其內地丈夫辦理單程證,指李曾授權他代簽,又確於回港後參與整個活動,最後更呈上李君儀及其他4位同事的求情信,力言與被告合作4年,其品格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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