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外傭爭取居留權的3宗司法覆核於下月底陸續開審。有傳媒報道指,行政會議短期內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倘特區政府就外傭居港權案敗訴,會否考慮是否提請人大釋法化解危機,以及涉及的時間表和法律真空期等問題。保安局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作評論,而僱主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就擔心倘外傭取得居港權,會對本港社會和勞工市場造成大震盪;法律學者則認為,本港有法定權力制定入境政策。
香港現時有約29萬名外傭,在港住滿7年的則有約12.5萬人,根據現行《入境條例》,外傭未能符合取得居港權的條件。3個菲律賓家庭共5名人士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有關條例違反《基本法》,下月在高等法院開審。協助3宗入稟個案的代表律師聲稱,《基本法》無列明從事某種職業不能取得居留權,認為《入境條例》的規定是違反《基本法》。協助菲律賓外傭組織United Filipinos in Hong Kong主席Dolores亦指,外籍人士在香港從事其他職業,可以取得居港資格,但外傭卻沒有居留權,認為是歧視。
條例有否違基本法大原則成關鍵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出,《基本法》列明本港能自行制定入境政策,包括哪些人士符合入境和居港條件,而不少地區都會因應當地所需人才,制定相關措施,本港亦有法定權力制定政策。但《基本法》同時無詳細提及本港居留條件,而是交由立法機關進一步處理,因此相信條例有否違反《基本法》大原則,會成為今次訴訟的關鍵理據。
葉太:人大釋法言之過早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倘外傭居港7年便可有居留權,則她們的配偶子女亦可來港團聚,換言之隨時可能增加約30萬人享有本港社會福利。此外,不少外傭有高學歷,來港後可轉職做護士或服務性行業,並享有最低工資保障,日後聘用外傭的中產人士就可能要支付更高工資,這些問題將對本港造成很大衝擊。但她認為,目前是否要就此問題提請人大釋法是言之過早,案件應先在原訟法庭審議,政府亦可上訴至終審庭。
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亦擔心外傭有居港權,大批傭工會投身本港勞動市場,對社會造成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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