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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省財政廳透露,廣東省近期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政銀企合作專項資金,2011年—2015年五年內統籌安排50億元,通過政銀企合作貸款貼息的方式,對獲得合作金融機構貸款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項目所實際支付的利息給予補助,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
給予企業貼息補助
據介紹,根據《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政銀企合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專項資金按照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貸款期限確定資金支持額度,將對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貸款,貼息補助按照以同期國家基準利率計算的當年貸款利息實際發生額的一定比例確定。同時,1—2年(含2年)的中長期貸款,貼息補助按照以同期國家基準利率計算的當年貸款利息實際發生額的60%分2年補助給企業。
據了解,為保證資金使用效益,合作金融機構和財政資金扶持對象的選定引入「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競爭性機制,廣東相關部門將通過競爭性方式擇優遴選。競爭性評審主要包括資格審查和書面評審。該《暫行辦法》規定,申報的合作金融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貸款業務符合國家金融和信貸政策;具有較高貸款審批效率及結算效率;金融組織機構完善,有相應的信貸服務網點。
註冊資本須逾500萬
另外,對於願意按不高於同期國家基準利率為被推薦扶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項目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以及貫徹落實國家及省有關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信貸政策、建立了適應戰略性產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的金融機構具有優先成為合作金融機構的資格。而扶持企業(項目)也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屬於廣東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目錄及佈局的行業或領域;依法在廣東省內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註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能按期償還銀行貸款;項目產業化須在廣東省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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