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當天提著結他、一件寄艙的及一件手提行李進入悉尼國際機場,走到妳負責的櫃台前。量重發現行李超重約九公斤。隨身行李也相當重,把部分物品轉移並不可行。我當然明白寄艙行李有重量上限。當時有三個選擇:補費隨機或隨其它航班送達香港、超重物品以郵遞方式寄港、又或者直接丟掉好了。行李內的東西其實不值錢,付費寄艙肯定不在考慮之列。把物品揀出來直接丟棄看來是最合理的選擇。
當時妳要求我丟掉約六公斤左右的物品。六公斤衣物約有多少件,相信大部人都說不準。記得當時我曾經問:航班乘客如此疏落,該還未客滿,可否通融一下?妳沒任何表情。結果先後量重三回,方符合閣下的要求。離開櫃台前妳問:「你會把東西丟掉嗎?」我的回覆既簡單又直接:「當然。」
結果在登機橋入口,掃描登機證後顯示登機狀態為紅色,我未能順利登機。穿紅色制服的妳自同事身後適時出現,表示要量我的隨身行李。妳的表情告訴我,這名乘客不誠實,會把多出來的物品塞到手提行李企圖超重登機。但經過量重證明,那只是妳的錯誤估計和懷疑。手提行李的重量與剛才一樣,因為它根本就未被打開過。眼見下不了台,妳改口為安全起見,要我把手提行李分作兩袋。可惜妳正眼再沒看我那兩袋東西的行為,已成功把妳出賣。多出的一袋我只放了一件襯衣,而更大的問題還在於,那航班由返港與經港飛台兩班合併而成,乘客只有三分之二。所謂安全關注是從何談起?
可知道妳無理的懷疑,對一位忠誠的乘客是一種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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