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前公務員被指表現不達標而被勒令退休,他不滿決定,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自行申請司法覆核,被認為毫無勝算而敗訴。於案中答辯的公務員事務局要求該名前僱員代為支付訟費,法官認為局方應抱仁慈態度,再以訟費來懲罰原本已受沉重打擊的申請人並不合理,判申請人及局方各自支付訟費。
申請人陶明理(譯音)2007年被勒令退休,去年8月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昨拒批司法覆核許可。判辭指出,申請人受沉重打擊,公務員事務局身為僱主而需要派代表出庭答辯,對申請人的下場應採仁慈態度,若再要求申請人支付訟費乃不合理。法官最終拒絕局方申請,由局方自行負責訟費,又表示希望局方考慮其意見,並認為今次處理不會令同類案件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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