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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的馮俊文被醫生指其身體機能猶如50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科技大學男生於21年前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出生時,被院方誤診為「大血管轉位」,需動手術將心臟間的卵圓孔擴大至9毫米,其後又指圓孔會自行癒合,毋須再施手術。惟男生於2002年偶然檢查身體,才得悉心孔已擴張至3厘米,須再接受手術縫合,事後醫生指其身體機能猶如50歲,令其當警察夢碎。他早前入稟控告醫管局及政府,政府雖承認醫療失誤,但未能就800萬元索賠妥協,案件昨日開審。
就讀科技大學化學及環境工程2年級的原訴人馮俊文(21歲),外表舉止與一般青少年無異,他中等身材,走路也沒異樣,卻被心臟科專家胡中權醫生評估為「身體機能猶如50歲」。
這宗被形容為罕見的複雜性人身傷亡案件,緣於原訴人於1990年7月23日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出生,翌日曾任中大醫學院兒科學教授的宋銀子醫生誤診他患上「大血管轉位」,須將心臟間原有的卵圓孔擴大至9毫米,惟3個月後,院方才告知馮根本沒有心臟疾病,白白令年幼的原訴人動手術,又表示原訴人的孔洞會自行癒合,翌年3月後,院方更指原訴人沒有任何特別的情況須要跟進。
心臟脹大如「一個橙」
原訴人於1996年突出現下半身水腫、全身長紅疹及肚痛等症狀,更有心臟衰竭可能,要即時到威院求診,但院方仍未發現其病況嚴重性。至2002年,12歲半的原訴人因懷疑父親患上肺癆,全家進行身體檢查時,始發現他的心臟洞孔根本沒有癒合,反而已擴大至3厘米,且影響血液輸送壓力。其代表大律師形容當時原訴人的心臟已脹大至猶如「一個橙」,他被安排於2003年2月5日在葛量洪醫院接受心臟修補手術。
至2009年原訴人被專家評估其身體機能「猶如50歲」。至今他仍不時出現心口翳悶、「氣頂」的情況。
事隔21年院方始認失誤責任
原訴人代表大律師Neal John Clough指出,事隔21年,院方始承認醫療失誤的責任,形容事件是悲劇,原訴人出生時原本無病無痛,卻因院方誤診,令他接受了不必要手術,之後經常要進出醫院,不僅影響其家人,更持續影響他往後人生。
心臟科專家胡中權醫生的醫療報告更指出,原訴人到醫院覆診的次數太少,他應於5歲時接受修補手術,但要到2002年,即原訴人12歲半才獲醫治,影響其在學發展。
惟政府的專家證人報告表示,原訴人的病情並沒有被延誤醫治,且其身體狀況也處於正常及可控制水平。
事發時醫局未成立交法庭評估
由於事發時醫管局尚未成立,律政司遂代表當時負責管理公立醫院的衛生署承認責任,但由於雙方未能就追討的800萬元達成協議,原訴人遂交予法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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