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本港前線消防員每周規定工作54小時,工時是各支紀律部隊中最長。員方一直爭取縮減工時至48小時,期望能減輕工作壓力。根據公務員事務局及保安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按照現時「24小時值勤、48小時休班」輪班安排,消防員每月工作更數為9.75更。倘若縮減工時至48小時,並以全額當值人數及人員編制比率計算,消防處需要額外增加690名消防員,涉及額外開支每年2.7億元。若沿用現行輪班制度,消防員每月工作更數將減至約8.67更。現時入境處、廉署及飛行服務隊,每周規定工時為44小時;警隊及懲教署分別為48小時及49小時;海關僅次於消防處,每周規定工時5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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