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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銀業貿易場的行政總裁盧琪昌(右)接收工聯會的投訴信。 香港文匯報記者林曉晴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林曉晴) 倫敦金騙案時有發生,最近更有經紀疑串通,上演打救苦主「大龍鳳」,博取其信任後,再騙取巨額投資。有「上當」苦主原本只險失6萬元,誤信騙徒後,痛失25萬元。工聯會轄下「倫敦金苦主大聯盟」2009年至今,共接獲65宗涉及買賣倫敦金的被騙個案,涉及被騙金額達1,717萬元,當中34宗投訴更屬於金銀業貿易場旗下9間會員中介公司。
接34投訴涉款1300萬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及潘佩璆,昨日聯同10名倫敦金苦主到上環金銀業貿易場遞交投訴信,投訴貿易場的會員涉嫌參與倫敦金騙案。王國興表示,2009年至今工聯會共接獲34宗涉及金銀業貿易場旗下會員的投訴,涉及騙款1,339萬元。王國興要求貿易場就投訴進行調查,及懲處違規會員。
金銀業貿易場行政總裁盧琪昌接過投訴信後表示,公司將個別接見投訴人,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並由評審小組研究會員有否違規,最高懲罰可被吊銷會員資格。但盧琪昌坦承,由於政府並無立法監管倫敦金買賣,縱使吊銷疑欺詐的經紀或公司會員資格,他們仍可於其他交易平台進行倫敦金買賣。
吊銷會員資格無阻嚇力
工聯會認為,香港未有法例監管倫敦金買賣,吊銷會員資格更是毫無阻嚇力,促請當局立法規管。
現年約50歲的王女士於2008年被一名姓鄭的經紀游說投資倫敦金,但她未有答應。其後另一名姓哲的經紀接觸她,聲稱由鄭姓經紀獲得其資料。哲姓經紀於2009年10月連續一個月、密集式致電游說王女士投資6萬元倫敦金,王女士終不堪「車輪式」電話滋擾而答允投資。
師奶25萬元兩月遭清倉
開立戶口1天後,王女士發現戶口內有6,000元已「蒸發」,隨即向鄭經紀投訴,鄭立即替她取回其餘本金,獲得王女士信任後,鄭姓經紀藉詞表示能替她投資「發大財」,王女士遂於2009年12月投資25萬元倫敦金,但2個月後發現戶口被「清倉」,驚覺鄭姓經紀與哲姓經紀串謀,博取她的信任後騙財。
王女士昨日聲淚俱下表示,鄭姓經紀擅自進行多次交易賺取佣金,令其本金迅速「蒸發」。她又表示,該筆本金之中的10萬元是向銀行借貸,目前積蓄被騙之餘,更欠下銀行債務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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