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中環一名女報販被指頻頻阻街,其報檔對面大廈的大業主認為食環署不取消其報販牌照,是「並非不能,而是不為」,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署方除牌政策。高院法官認為食環署曾表明已主動檢討有關政策,顯示本案有可爭拗餘地,昨決定受理此案。
皇后大道中118至120號業主「賢峰有限公司」早前興訟,法官昨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表示暫時毋須報販鄧桂嬌加入訴訟,但她可自行提出申請。
賢峰一方強調同情報販,絕非要迫對方入牆角,只是投訴無效才興訟挑戰署方的做法。賢峰呈上相片為證,指出鄧於今年7月仍有放雨傘、盒、椅等阻街,行人路僅餘1.5米闊,類似情況早自2002年開始,但食環署仍未採取除牌行動。
食環署指出,署方從沒有拒絕考慮除牌,職員一直密切監察事態發展,對所有做法持開放態度。但法官指出,署方在其中一次回信中,明言正主動檢討現行政策,查看可否在合理情況下除牌;法官認為那表示現行政策有爭拗空間,故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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