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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去年因水錶欠準而有1,764萬立方米食水「流失」,估計少收水費8,080萬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昨日發表的審計報告揭露,去年有1,730萬立方米的食水被偷去而未能入賬,估計流走公帑約7,920萬元。去年水務署檢控並定罪的「偷水賊」個案有91宗,收回的水費僅103萬元,佔損失的1.3%。報告披露,不少偷水個案在食環署街市發生,手法以由廁所搭喉到攤檔或用水桶搬取為主,一名檔主3次偷水被定罪,但水務署卻沒有通知食環署跟進。港府因對偷水連同19萬水錶失靈監管不力,導致去年少收水費約1.6億元。 (尚有相關新聞刊A12版)
按定義,「表面用水流失」是指被用戶非法取用(指偷水)或因水錶欠準,而未能按錶收費。根據水務署估計,去年的「表面用水流失」量達3,494萬立方米,佔年內食水總供應量的4%,當中包括1,730萬立方米因被非法取用,估計涉及少收水費7,920萬元;因水錶欠準的有1,764萬立方米,估計少收水費8,080萬元。合共港府庫房少收大約1.6億元。
審計署發現,非法取水個案有上升趨勢,過去3年,因非法取水定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60宗、76宗和91宗,共有227宗,共罰款56萬元,當中85%是罰款4,000元以下;收回水費196萬元。非法取水個案中,72宗是用作工商業用途,當中25宗發生在食環署轄下7個公眾街市和熟食街市,包括西貢街市、上環街市、觀塘碼頭熟食市場、荃灣香車街熟食中心、荃灣柴灣角熟食市場、葵芳嘉定熟食市場及火炭熟食市場。
街市商戶:偷水普遍
一名街市商戶指出,非法取水問題存在已久,相當普遍,只要有消防喉,就會有人以水桶去偷水,相信是因部分用水量大的同業,如魚檔,為了節省成本鋌而走險。
根據街市檔位租約,租戶如不遵守使用街市檔位的規定,食環署可發出警告信,如租戶在6個月內被食環署3度書面警告,即可終止租約。但審計署發現,2009年的1宗非法取水個案和2010年的2宗個案,均為同一個街市檔主所犯,但水務署並未有把有關個案或其他檔主干犯的類似個案通知食環署,令食環署未能採取跟進行動。
審計署認為,水務署應把食環署轄下街市的偷水個案通知食環署,讓食環署根據租約採取行動,以防止和阻遏問題。此外,審計署亦建議水務署與食環署合作,為食環署人員提供訓練,協助他們偵察轄下街市的偷水行動,並把懷疑個案向食環署通報。
審計署建議,水務署應檢討現時處理偷水問題的策略,從宣傳、教育、視察和檢控4個範疇定出措施。
水務署:換錶看資源
審計報告亦揭發水務署未有妥善管理水錶,令水錶準確度誤差甚大。水務署在1995年的檢討發現,水錶的讀數會隨老化低於實際的用水量。審計署分析水務署紀錄,截至今年7月,全港有近18萬個水錶已使用超逾其理想使用年期;於政府機構安裝的12,264個水錶中,亦有9%超逾理想使用年期。
審計署建議水務署加快更換老化的水錶及優先更換大型舊水錶,政府亦應加快更換機構內的舊水錶,以樹立良好榜樣。
對於審計署的建議,水務署表示同意,並指會與食環署聯絡,為食環署人員提供訓練,協助他們偵察轄下街市偷水情況。至於更換水錶方面,水務署會視乎可動用資源,加快更換已超逾理想年期的舊水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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