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 平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署名評論文章,現譯載如下:
港珠澳大橋三項工程,經歷了環評報告司法覆核的插曲,最終在立法會通過審批,撥款485億,可以開工建設了。原本420億的造價,現在要多花65億,港人付出了不小的代價,工期也推遲了一年,教訓深刻。
公民黨投了贊成票,但余若薇議員顯然心有不甘。她認為法庭在辦案期間,並未申請禁制令阻止工程進行,因而對司法覆核是不是延誤工程進度的主因表示質疑,甚至把責任歸咎政府。
如此狡辯,令人慨歎。試問余議員,如果你是政府,在法院未作判決前,你能否毫不理會,法院只管判,政府照舊做?如果你是商家,又能否毫不理會,法院只管判,合同照舊簽?
為了洗脫公民黨的訟棍形象,余若薇算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了。只可惜,公民黨諸大狀從司法覆核伊始就拚命辯解,終究沒能騙過市民的眼睛。在區議會選舉中,市民用手中的選票給了他們有力的回擊。余若薇這最後一搏同樣毫無意義,除了讓鄭汝樺局長親口證實一下確是因為司法覆核多花了65億之外,不過是再次暴露了她的自大與偏執。
公民黨投贊成票不排除是民意壓力使然,但我們寧願相信這是浪子回頭。俗話說,識時務者為俊傑。公民黨既然從政,總該吃一塹長一智才是。
港人以65億之巨買回一個教訓,那就是一定要認清誰真正為香港好,真正為香港做事,為港人謀福祉。希望公民黨也能以區議會選舉付出的代價,買回一個教訓,從此明白,市民是蒙不得的,蒙的結果只能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賠了夫人又折兵。65億,一個沉重的代價,一個不該忘記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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