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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昨日就《周年報告》舉行簡介會,重提希望當局賦權予專員及其指派人員聆聽截聽及監察錄音。香港文匯報記者 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佩琪)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發表《周年報告》時,再次促請港府修例授權予專員及其指派的屬下,審查及聆聽執法機關截聽及監察的錄音,相信能有效遏止執法機關人員違規。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回應指,原則上不反對聆聽截聽錄音的建議,當局制訂修例細節時,在盡量避免披露執法機關的截取成果,以及無必要時盡快銷毀截聽成果的法定責任之間取得平衡,同時要協助專員履行監督職能。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昨日就《周年報告》舉行簡介會,他指去年共接獲7宗執法機關違規截聽報告。他認為與執法機關不熟悉條例及機制有關,但個別案件的罰則過輕。胡國興又特別提出,2008年已經向當局建議授權審查及聆聽截聽的錄音成果,以便調查違規個案,惟一直不獲接納,為此感到遺憾。
胡國興於《周年報告》提及,聆聽錄音成果是確定涉案人員有否違規的唯一辦法,希望當局修例授權予專員及其指派的屬下審查及聆聽執法機關的截聽錄音成果,並延伸至檢視及聆聽「秘密監察」的成果,相信能起阻嚇作用,遏止執法機關人員違規。胡國興指出,由於聆聽錄音需時,故必須同時授權予專員指派人員協助聆聽內容。
正整理諮詢期所得意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午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周年報告》及相關建議。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於會上表示,原則上不反對聆聽截聽錄音的建議,當局訂定實施細節時,會研究如何在防止及偵測嚴重罪行、維護公共安全、保障香港市民的私隱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等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李少光續說,當局訂定細節時,需要平衡各方,例如執法機關盡量減少披露截取的成果,以及在沒有必要時盡快銷毀截取成果的法定責任,同時要協助專員履行監督職能。至於賦權予專員指派的人員聆聽截取成果,有團體在諮詢過程中,就如何採取適當的監察措施表達關注,當局正整理諮詢期收到的意見。
盡快諮詢擬備修訂
保安局會考慮《周年報告》提出的最新建議,並盡快諮詢持份者的意見,根據諮詢結果,盡快敲定檢討及立法建議,擬備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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