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彥
候任特首辦聘用陳冉為項目主任,她曾是共青團團員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背景,成為少部分人歧視的借口。有公務員團體不認同這種歧視態度,認為政府應一視同仁不問背景,確保用人公平公正。
高級公務員協會榮譽主席蘇平治表示,基於保密和合作關係,候任特首的私人秘書、特別助理和司機,可以繞過公開招聘程序,聘用陳冉,並無問題,更謂如果硬要應徵者申報政黨背景,等同變相存在打壓任何政黨的可能性,政府本身不希望存在這方面的打壓問題。其實,非公務員聘用準則並無提及要過問應徵者背景的要求,如以同一標準審視的話,今後聘用非公務員時,是否也要過問應徵者是否加入過甚麼組織和政黨,從而主觀更改聘用原則?正因聘用制度並不存在背景因素作為用人標準,如果因為陳冉曾是共青團成員而煞有介事反覆過問她的背景,才最不符合政府招聘時公平公正的原則。
陳冉成績優異,年青有為,本為一位深明兩地文化並具國際眼光的人才。她跟隨候任特首梁振英多時,掌握他的政綱理念,作為過渡人選,實無可厚非。純粹因為陳冉曾參加共青團便全然否定她的能力,放棄任用,這不但違反歧視原則,更不符合「用人唯才」的標準,浪費人才。
至於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擔任政府職位的問題,重點應在才能多於居民背景。候任特首辦秘書長劉焱已指出,聘請非永久性居民擔任政府職位,非開先例,也不是絕無僅有。事實上,公務員事務局已表示,在處理職位申請時,會考慮有關工作所需的技能。除陳冉外,該局自1999年至今曾批准「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和「海事處」聘請非永久居民擔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聘用陳冉,符合聘用制度,外界除了針對陳冉的背景,無人能挑出遴選過程的不公平處,也無法說出陳冉力有不逮的依據。相反,屢以陳冉的背景針對她,卻是赤裸裸的歧視,對陳冉本人非常不公。
共青團是內地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青少年有志加入共青團服務社會的想法十分普遍。陳冉曾是共青團團員,服務社會,本沒有值得質疑的地方。總而言之,少數人所以針對陳冉的背景,堆砌出所謂「種官」的無稽之談,為候任特首辦大做文章,別無其他,只因他們雙重標準。其實,熱心社會服務加入團體,本應表揚鼓勵,每個應徵政府職位的有識之士,都可能加入過不少團體和社會組織,社會應一視同仁,對所有團體一以貫之,才符合用人唯才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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