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寧 亞太國際關係學會成員
近日特區政府公佈2元乘車優惠計劃的細節。該計劃有力地支援長者和殘疾人士,值得支持,但是其不足的地方,政府應盡快改善,不應等待三年才作檢討。
去年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提出2元乘車優惠計劃,據估計,本地將有98萬名長者和13萬名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受惠。該計劃可減輕長者和殘疾人士的生活負擔,並鼓勵其外出,與社會接觸。但是該計劃有以下問題,政府應先作處理。
現時的計劃並不包括小巴。究其原因,香港的小巴營運商達130個,另有765個紅色小巴東主,政府必須逐一與他們商討優惠安排,耗時較長,拖延整個計劃的實施。必須指出,2元乘車優惠計劃的客觀效果是鼓勵更多長者和殘疾人士使用港鐵和巴士,而不使用小巴。該計劃對小巴構成減價壓力,打擊其業務。政府可指營運商眾多,未能短時間內完成商討工作,所以先落實較容易實行的部分,但是不應以此為理,完全放棄與小巴營運商商討。這不止對小巴營運商不公平,也未能顧及小巴服務供應較多區域的長者和殘疾人士的需要。
該計劃的另一問題是可能令不應受惠者受惠。按現時的規定,各地旅客只要出示有效證件,證明是符合歲數要求,便可以購買長者八達通。由於2元乘車優惠計劃只須確認八達通是長者八達通,便可以優惠價格乘坐指定交通工具,所以有可能出現公帑補貼各地旅客車費的情況,有違該計劃的初衷。
現時政府的困境應要求只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才可購買長者八達通,便可改變以往各地旅客也能享有的優惠。該問題如何解決,值得政府進一步探討,因為它很大機會成為引起輿論關注的缺口,被指責外地旅客受惠,但理應受惠者如11歲或以下的殘疾人士卻被忽略。
另外,其他問題如11歲或以下的殘疾人士應否納入該計劃內;殘疾人士的定義可否擴闊;長者歲數的界定應否調整;違法使用該計劃可如何杜絕等將會相繼被提出。以上部分問題涉及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市民是極其敏感。政府應將三年後才作檢討的期限,再作縮短,以盡快解決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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