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泰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津貼)
社會福利署(社署)一直視非政府機構為推展社福服務的重要伙伴。事實上,除核心和法定的服務外,社署現時絕大部分的社福服務都是委託非政府機構營辦,而本財政年度社署提供予受津助非政府機構的預算開支達到100億元,是五年前津助額的1.5倍,可見政府對服務及機構的重視。
對於文匯報《財經熱點》早前一則專題報道對現行津助的質疑,我想藉此機會作出澄清。社福機構的蓬勃發展是香港的傳統優勢,例如宗教和慈善團體等,它們以不同的模式營辦服務,可謂百花齊放。社署的角色,一方面是因應社會整體的需要,尋求及撥出資源予非政府機構營辦恆常性的社福服務;另一方面則透過各類型基金及支援措施,促進非政府機構推行額外及創新的服務,讓更多市民受惠。
讓有限的公共資源用得其所及發揮成效是社會的共識。社署在擴展津助服務時,必須審慎地按市民的需求投放資源,亦有責任確保有關機構能妥善和有效地策劃及推行服務。故此,社署對於申請成為津助機構者須有一定的要求,例如提交服務建議書及過去三年的經審計賬目等。我們認為,這些都是務實和必要的要求,不可草率行事。
擴展津助服務 支援非政府機構
鑑於商界及民間組織一向是本港慈善及福利事業的重要一員,政府在擴展政府津助服務之餘,亦致力支援熱心的非政府機構運用本身或社會的資源營辦非政府津助的福利服務,以進一步發揮香港的優勢。這又豈可被視為「把責任推給商界」?
政府不但對有關機構及團體的寶貴貢獻予以肯定,近年更推出了多項支援措施,包括:(一)協助非政府機構尋找合適場地以提供福利服務,例如推薦它們以象徵式的租金租用政府物業,或以優惠租金租用房屋署轄下公共屋h的非住宅單位。(二)提供租金、差餉及地租津貼。(三)透過「獎券基金」撥款,支付非政府機構轄下的福利單位的建築、裝修或翻新、購置傢具及設備、例行維修及保養工程的非經常開支。「獎券基金」撥款亦可用於試驗或創新性質的服務計劃。(四)透過「攜手扶弱基金」推動政府、商界和社會福利界三方合作,建立夥伴關係,共同扶助弱勢社群,以鼓勵社福界擴展網絡,爭取商業機構參與扶弱工作,合力建立一個團結和諧、充滿愛心的社會。
在支援殘疾人士就業方面,社署透過「創業展才能」計劃向非政府機構提供種子基金,協助它們開設小型企業,為殘疾人士創造就業機會。每項業務最多可獲200萬元撥款,作為創業的資本及營運開支。有關社企所僱用的殘疾人士,不應少於其受薪僱員總數的50%。截至本年五月,在計劃資助下共成立了70項業務,為殘疾人士創造了超過500個就業機會。當局早前已向計劃注資一億元,並把非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參與福利和慈善活動方面的經驗要求由五年降至二年,同時將資助期由最長兩年延長至三年,藉此增加機構參與的機會及支援。
此外,社署將於二○一二/一三年度推出兩項支援殘疾人士就業的新措施,包括提供最多20,000元資助給聘用殘疾僱員的僱主購買輔助儀器及改裝工作間,以協助殘疾人士公開就業並使殘疾僱員在執行職務時更有效率;及提供500元的導師獎勵金,鼓勵僱主為殘疾僱員提供在職指導及協助他們適應新工作。
整體而言,政府亦一向積極鼓勵部門、津助非政府機構和法定團體聘用殘疾人士。我們歡迎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並在合適的情況下安排殘疾人士在政府內工作,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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