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平
公民黨港島區參選人陳家洛日前被揭發在宣傳品中,將自身的職銜由「副教授」升級為「教授」,有欺騙選民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之嫌。大批網民在討論區開設「陳家洛涉呃選民」專頁,不少網民批評陳家洛在學界多年,不可能連副教授與教授也分不清楚,「明顯是為抬高自己呃選民」;有網民更將陳家洛的照片「惡搞」,為他穿上裙子,意思是要幫他著番條「褲(副)」。在戲謔「惡搞」的背後,反映的是陳家洛公然虛報資歷以及種種狡辯已經引起社會的不滿及不齒。
事後陳家洛將責任推卸在所謂學界慣例之上,指出稱呼副教授為教授是正常的做法,不覺得有問題。他更指馬嶽、陳健民等人都是副教授,外界一樣稱呼他們為教授云云。陳家洛是故意將事件由欺騙選民的誠信層面淡化為稱謂的層面。然而,其辯解卻經不起事實驗證。在平常時候,將副教授或助理教授尊稱為教授,可能是出於禮貌。但現在陳家洛是參與立法會選舉,在規例、要求上都要更加嚴格,就如立法會參選人在平日也會為區內選民提供各種福利,但在選舉時期這些活動都要絕跡,否則就會涉及賄選。同一道理,陳家洛過去自稱教授可能問題不大,但現在是選舉期間,選民都會通過宣傳品了解參選人,而參選人的一舉一動也會受到法例監管,怎能以所謂稱謂習慣來推諉誤導選民的責任?
事實上,浸會大學發言人已經重申,陳家洛是該校社會科學院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在大學架構上,教授與副教授是兩個不同職位。大律師陸偉雄也表示,平日一般人都會尊稱「副教授」為「教授」,這只是一個稱呼,當事人不會覺得有問題,並且欣然接受。不過,任何涉及競選文件需要申報職位的,都應該白紙黑字寫清楚,避免製造不必要的混淆。這說明陳家洛不能也不該自稱教授,現在他故意在海報、橫額、網頁上大字標題自稱教授,就是公然誤導選民,令選民以為他是教授,這是十分清楚的,沒有什麼好抵賴。陳家洛不斷指自稱教授是慣例,完全是轉移視線。如果他沒有參選,他自稱教授也好、博士也好、學者也好,沒有人會留意。但現在立法會選舉上虛報資歷,誤導選民卻是關係個人誠信,可能涉及違法,性質相當嚴重。
陳家洛事件的核心是欺騙選民而非稱謂習慣,攸關參選人的個人品格,操守品行。陳家洛如果是理直氣壯,就應出來向公眾交待,而非躲在背後不斷向友好傳媒放料自辯,但就拒絕向選民開誠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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