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似乎對買賣物業的公司「情有獨鍾」,是次被揭露的「卡威」為「收租公司」,「基華」則曾經涉及炒賣物業賺錢。事實上,何俊仁早前被爆的「瞞報門」以及其後的「黨產混賬」均與物業有關。
何俊仁在今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前忽然「自爆」,他漏報了自己和弟婦潘昭苑於1988年成立所持有的「Fountain Success Limited」的股份,而該公司擁有一個位於黃泥涌比華利山物業,當年以約350萬元購入,目前估計已升值至逾2,500萬元。不過,何俊仁於2004年及2008年立法會選舉後均申報自己為「三無」,即「無做董事、無擁有公司股份、無擁有物業或土地」,兩度漏報該公司持股及相關物業資料。
文件為證 豈容抵賴
按照立會申報表要求,議員不論是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間接持有物業,亦要申報。如透過公司持有土地或物業,而議員持有該公司的控制權,或超過50%的股份即須登記,而何俊仁在該公司就佔有50%股份。他辯稱,自己只是以信託人身份持有股份,並以為已在2004年將有關股份轉回給該公司股份的實質擁有者,故一直未有申報。
不過,有市民就在網上討論區展示了多份公司註冊處有關該公司的登記文件,踢爆何俊仁與其弟婦潘昭苑曾於2004年9月10日以該公司名義曾將有關物業單位按揭套現,而2005年、2008年、2010年及2011年該公司的周年申報表中,均有何俊仁的親筆簽名,其中在2005年的周年申報表中,更清楚寫明何俊仁申報持有該公司50%股份,被質疑他之前的解釋「完全是謊言」,蓄意隱瞞其所持的利益。
「黨產混賬」 全員封口
其後,民主黨再爆出「黨產混賬」:位於彌敦道琝Q商業大廈4樓全層、一直被視為民主黨黨產的總部物業,原來是由何俊仁、李永達、李柱銘及一間海外公司共同持有的SOUND FACTOR所擁有,但何俊仁、李永達等從未申報,而民主黨每年卻需要向何等人持有的公司支付約30多萬元的租金,而租金用途卻不甚了了,並無詳細賬目公布。何俊仁辯稱租金收入均用於物業管理及支援民主事業,但多名民主黨成員均大表震驚,質疑對方並無單據為證,令人無法相信其誠信。
何俊仁等其後舉行記者會辯稱,他們只是「代名人」,出資購入該物業者實為商人于品海,並為該物業的「實質擁有人」,而所得租金亦用於支援「民主事業」,但就被質疑該單位曾承造按揭,而稱用於「民主事業」的租金收入亦無單據佐證,有市民更要求何俊仁等人出示有效文件「證明無辜」。由於越解釋越混淆不清,民主黨各黨員即時「封嘴」,改稱事件不涉公帑也不涉利益,故「毋須申報及解釋」,何俊仁更稱「使咩交代」。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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