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文 恆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
現在已是十月中旬,距離2012年完結還有兩個多月,而香港有一個傳統,就是每逢年底都是各項公用事業加價之時,綜觀以往各家公用事業加價的經驗,只要公用事業一提加價,不少反對聲音必然出現,引伸出來的社會爭議可以是很大的。
一個幾可預見的加價爭議風眼,就是兩電的加價申請,據各大報章的報道,兩電申請加價的幅度都超過百分之十,在今天通脹已沒去年般肆虐的情況下,超過百分之十的加幅,代表的是加幅超過通脹的兩倍,社會上不反對這個加幅才怪。去年兩電申請加價時已被人批評得體無完膚,現在的加幅要求比去年的還要高,以去年的經驗來看,這個問題會是很嚴重。另一個加價的潛在地雷是港鐵的可加可減機制檢討,這個機制已實行了五年,已屆重新檢討的時候,上次港鐵跟從機制加價,卻惹來大眾不滿,要求檢討機制時引入多元考慮的聲音不絕於耳。
若果站在經濟理性的角度看,公用事業的加價申請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公用事業都是上市企業,它們也是要講求回報,以現在港鐵的資產回報來計算,其實也不是太豐厚,港鐵的資產回報大約是7%,相比香港其他上市企業的回報來說,也不是特別高。同樣而言,兩電的回報是認可資產的9.9%,但當計算總資產時,其回報率又下降了。這些數字說明了一個現象,以絕對數字來說,公用事業無疑是獲取厚利,但以回報率來計算,起碼比起其他上市公司來說,這個利潤回報也就不算是特別高的了。但筆者要強調的是,這個說法是依回報率的角度看問題,當我們一併考慮其經營風險時,由於公用事業的營運風險相對較低,在低風險的情況下,公用事業的回報率應該比較低,我們是否應該用香港上市企業的總體回報來作指標,其實大有商榷之處。無論如何,對市民來說,人們根本搞不清楚回報率和盈利的分別,風險回報又過分抽象,對一般市民來說,他們只會看到公用事業財雄勢大,每年獲利豐厚但又連年加價。
若果站在商業法理的角度看,兩電的加價是依從利潤管制協議的條文來進行,兩電的要求是有法理依據;同樣道理,港鐵的加價申請是根據可加可減機制來實行,又是一個法理上賦予的權利。我們可能不同意機制和協議中的條文,現在看來可能會覺得優待了兩電和港鐵,但在程序上要改變現行規矩,就必先要改動利潤管制協議和可加可減機制。但這是站在程序合法的角度去看問題,市民只會覺得在程序上無助,也增加了市民的不滿,當反對加價申請已不再是講求程序合法,反對的情緒就會投射在政府身上,市民對公用事業加價感到無可奈何,反映的就是政府的把關不力。
這個情況在目前香港已多次發生,當市民對一些社會現象不滿意,就自然而然地對政府責難,也不管事情的法理邏輯。在公用事業的加價申請上,筆者看到的是一個對政府極大的難題,民意代表等候機會對政府大肆鞭撻,也不是杞人憂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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