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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母開稀奶致長期營養不良而死的3個月大男嬰,死時骨瘦如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育有5名子女的32歲未婚母,以稀釋奶粉餵哺3個月大幼子,致他長期營養不良,終被活活餓死。該名依靠綜援維生的母親,昨被裁定疏忽照顧嬰孩罪成,主審暫委法官彭中屏直斥她以男嬰天生消瘦作辯解是荒謬絕倫,男嬰骨瘦如柴,比起非洲第三世界飢餓兒童更甚,簡直令人慘不忍睹。在犯人欄內的女被告蘇淑儀木無表情,只透過辯方大狀要求繼續保釋外出,以讓她可如常每天到保良局探望其餘子女,彭官下令即時將其收柙至本月29日判刑。
案中餓死男嬰陳浩民於去年2月8日出生,體重2.85公斤(約6.3磅),一直由母親蘇淑儀照顧,他於同年5月5日送院後證實死亡,死時只重3.01公斤(約6.6磅),僅為正常同齡嬰兒體重一半。法醫指男嬰是無足夠食物供應而飢餓致死。
法官:曾照顧其他子女證能力
彭官昨在判辭中指,蘇以智商低為辯護理由,但根據心理專家表示,被告智商雖低,但獨立生活能力相等一名17歲的成年人,且她中三畢業,曾在酒樓任侍應,其長子及次子都由她獨立照顧至2歲大,3女及4子亦健康良好,顯見她是有能力照料子女。
彭官更質疑蘇在測試智商時可能造假,假扮為智障人士,因為她已有4名子女,並依靠綜援維生,一直有社工跟進,但檔案從沒有提及其有智障病歷,且她遭檢控後才接受智商測試,故其智力評估可靠性十分可疑。
被告口供前後矛盾不可信
彭官又指蘇餵飼男嬰的奶粉罐上標籤註明2個月至3個月大嬰孩,需要8匙奶粉,但警方在寓所檢走的半樽奶,成分只有正常分量的六成。女社工分別於3月15日及4月19日兩度家訪,均建議她應為男嬰加餐,但她卻偽稱曾2次帶男嬰到北葵涌健康醫院打針,從其謊話反映她不想被社工知道事實真相。
法官認為蘇的口供前後矛盾,全不可信,唯一的合理推論是她明知向男嬰提供不足夠食物,而致長期營養不良,所以其行為是故意忽略,乃裁定疏忽照顧嬰孩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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