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將於明日(10月17日)上午11時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將根據《議事規則》第八(a)條向立法會發言,闡述他的管治理念,檢視第四屆政府首3個月的工作進度,及概述他的施政方向和2013年的工作重點。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八條「行政長官出席會議」,行政長官可為以下目的酌情決定出席立法會或立法會轄下任何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的會議:
(a)在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時間,包括在特別會議上,向立法會發言;
(b)就政府的工作,答覆立法會議員向其提出的質詢;及
(c)提出任何政策、措施、法案、決議案、議案或議題,以便由及在立法會或有關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辯論。
梁振英早前在與傳媒聚餐時表示,屆時他的發言主要為講述未來數年如何跟立法會建立工作關係,及社會經濟發展及其施政的大方向,不會公布新的政策或措施。
回答議員提問 須待答問大會
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日前去信特首,要求梁振英在發表講話後回應議員的提問,特首辦昨日在回應查詢時表示,特首梁振英於周三發表完講話後,不會回答議員提問,指新一屆立法會的特首答問大會將於兩個星期後的11月1日舉行,相信屆時會有足夠時間讓各位議員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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