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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李樹甘 吳祖堯
筆者早前接觸了幾位零售業中小企管理層人士,一同討論中小企營商困難。所有管理層均指出最低工資不但使成本上升,更令到員工心態改變。自最低工資實施後,公眾對薪酬調整有決定權,不再單純由公司按員工生產力而決定,造成低層員工生產力與工資脫u。最低工資將於今年五月上調至30元,以往員工爭取良好表現換來加薪,現在則希望透過調整最低工資增加收入,捨難取易,自我提升動力大減。
更有不少員工以保安員的薪酬作比較,埋怨工作辛苦工資過低,心態變得消極,導致員工要求加薪或減少責任以平衡心態。事實上,最低工資對勤奮上進的員工並不公平,因總工資成本上升,限制其加薪幅度,最終導致流失人才。管理層亦表示,公司更願意給表現良好的員工加薪。
標準工時使勞方期望落差更闊
另外,不少員工以為標準工時意味加薪,但最終可能事與願違。問題在於勞方並非與資方站在同一角度看標準工時的影響。僱主著重於邊際工資(Marginal wage),即員工每多工作一小時,僱主額外支付的工資,而員工則著眼於應付生活所需,故關心總工資(Total wage)如月薪。
以銷售人員為例,由於工作要求不高,故一般願意工作較長時間,得使月薪能應付生活。假設時薪為35元,朝十晚十平均每月工作26天,月薪則為10,920元。若標準工時定為每周48小時,以勞工團體要求的加班費為1.5倍時薪計算,員工預期的月薪則達12,740元。可是,僱主基於邊際工資成本去決定時薪員工的工作時數。標準工時一旦實施,邊際工資成本將由固定不變的35元,變成每周首48小時35元,其餘則為52.5元,僱主因此可能減少員工工時。
若員工只能每周工作48小時,月薪則下降至7,280。標準工時使員工月薪不升反跌,結果使零售業前線工作吸引力大減,人才流失加劇。更甚的是,員工會否以為僱主剝削,令勞資矛盾增加?屆時我們是否又要求立法保障員工月薪?有管理層認為若政府實施標準工時,或會減少實業規模,抽調資金作金融投資,回報更高。
加快土地供應可紓解勞資矛盾
此外,管理層亦指出,租金高昂使中小企無法負擔一線舖位的租金,被迫選擇二、三線地段,嚴重壓縮其生存空間。雖然不少僱主開拓網上商店,但並非適用於所有產品。業主則傾向將舖位租予大品牌,他們對租金的承受能力強,亦能使舖位升值。可是,舖位一旦租予大品牌,則無法回頭,使中小企面對舖位不足的困難。同樣地,一般員工亦受高樓價高租金困擾已久,有一問題值得深思:究竟是樓價租金、交通費、電費等生活成本過高,還是工資過低?其實勞資雙方均面對同樣困難,希望能以互諒的精神,共渡時艱。
相信企業及市民樂見本年度《施政報告》以增加房屋、土地供應以及發展新市鎮為重點之一,顯示出政府有決心改善高樓價高租金問題,亦有助於緩和勞資矛盾。在資源有限的環境下,作出選擇就得付出代價,難有兩全其美之策。若只著眼於代價,則任何政策都只會舉步維艱。我們應比較得益與代價(得益包括非金錢回報),若得益較大則值得積極考慮。
社會有不同意見是可以理解,從「阿羅不可能定理」(請參閱筆者於2012年11月9日及16日的文章)中,我們得知由於建議方案眾多,政策往往難以得到全體共識。所以,得到多數支持而又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政策,宜盡快落實,何況供應面政策亦非一朝一夕就能見效。(一)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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