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潔華
是青春把我們分作了兩種人,還是我們把青春驅走出身體,將自己分裂成二?
朋友以電郵傳來一幅照片,只附了一句:「無意中發現了舊照,我們是在哪一年拍的?」我記得,那是一九九四年聖誕,我飛到冰天雪地探望家人和他,大家高高興興坐在那藍色的沙發上,並肩拍照。在那一刻彼此都不知道在將來的歲月裡將會發生的許許多多事情。那是我最後一次跟祖母和姑姐相聚;他呢?翌年春天娶了一個小他三十年的女生,彼此因為人生階段與性向的差異,產生了不少的磨擦和爭執。他隨後凋謝得很快,吵鬥、離婚,送上過半家產,脫髮,變了一個老頭兒,暴躁抑鬱。我當然也有我的故事。
看著舊照片,認不出他來,也認不出自己。正如母親看自己的孩子,那可愛的小臉蛋去了哪裡?小時候的那個身軀被送到堆填區?可以把他尋回像玩具一樣清潔收藏?同一副身軀在更替變化,脫去的皮只留在發黃的照片,和心存的記憶。跟所有逝去的人一樣,墳墓是個無聊的印記,如果認識的人都不在世上,或者沒有人的心田留給您一個位置,宇宙洪荒,誰也算不得甚麼。
青春因而應該燃燒,橫豎一切都會灰飛煙滅。還年輕的人應該驕傲,雖然青春是不勞而獲的,只要您能美麗經營。把「愚蠢」、「浪費」、「輕狂」的字辭留給那些身體日益拙重和自慚形穢的人來使用吧,他們蠻橫到了這樣的地步:明明自己做過走過的是同一樣的路,不過因為遺失和遺忘了青春,便當上人生的判官。
我們很有理由痛恨一切會褪色褪皮,變大變脹的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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