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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本地編劇黃詠詩,大家喜歡說:她實在太擅長從自己的經歷出發來寫故事了。《娛樂大坑之大娛樂坑》、《破地獄與白菊花》、《香港式離婚》……那些個人生活中的小碎片被她黏合在一起,也成了斑駁的黑色幽默。然而長處有時也會成為一種限制,時常有人擔心,要是離開了個人生活體驗,黃詠詩的作品還能往哪裡走?她笑說:「我的生活是這樣,我就寫了下來。所以訪問出來都是『黃詠詩寫自己的東西』。」
其實,創作者或多或少都會投射自己的經驗,只是一個圓圈畫出來,邊界可以延展得多遠,是每個人的功力。經過與林奕華合作的《賈寶玉》與《三國》,黃詠詩好像又找到了發揮自己能力的新方式。
我喜歡黃詠詩的作品,願意在她身上押寶,相信白麵團來到她手上,會被捏出好樣子。就像這次香港藝術節委約她的新創作《屠龍記》。
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尉瑋 圖:香港藝術節提供
《屠龍記》的故事,從演員與劇評人間的一場官司開始。在「藝評」獎風波鬧得滿城風雨的今天,這個題材無疑又有了被大家討論的新亮點。
創作的緣起,是多年前有報紙向黃詠詩約稿,想邀她來評評當時城中的兩個熱議之作。她想來想去,就是下不了筆,一想到登出來可能會被創作者反駁,她就覺得「背上寒一寒」。膽小之餘,也是想到身為創作者的自己,很難去評斷別人的東西。「因為我自己也還在尋找中、摸索中,而且自己也是創作人,更懂得自由很重要。況且他們在做的一些東西,我還不大明白,也可能只是不合我自己的taste吧,我怎麼能代表一個美學去說他對或者不對呢?真的不懂,所以最後推了(寫作邀約)。」當時,她剛再回到演藝學院讀碩士課程,就朝著這個方向去研究。一個劇評人、一個演員、一單官司,《屠龍記》的故事慢慢浮現了。
這也正是我感興趣的題目,做了多年的藝術版編輯,十分明白藝評人和藝術家之間,那種似近又遠、不時有些小尷尬的緊張情緒。被她一說才發現,創作者與評論者,有時的確沒甚麼溝通。也許是為了保持觀點的獨立,又或只是單純想維持安全的距離,劇評人與創作人,有時就像是在大排檔中偶遇的兩位故友,好奇地互相張望,卻又不會乾脆坐下來喝一杯。黃詠詩說得更打趣:演員和劇評人其實都很投入,大家都是愛藝術,就算賺不到甚麼錢,也都願意繼續做,繼續去討論和研究。兩個「有心人」吵起架來,卻也會臉紅脖子粗,「會像一對戀人在吵架。」她笑說,本地的劇評人們其實都還蠻疼她,從沒有人對她「痛下殺手」。寫這個劇本,絕不是為了要挑起爭端或是「報仇」,而是有些感慨,這麼有心關注劇場的兩人,「不並肩作戰有些可惜」。
戲劇發展 大就是好?
剛開始創作劇本時,黃詠詩還是從自己的生活出發,主人公也是一個住唐樓的女作家,因為寫作被人控告,然後用自己的方式擊垮了這個巨人,所以叫做《屠龍記》,可寫著寫著卻發生了轉變。「創作期間,樓下可以買東西吃的地方一間間關了,幾十年的燒味店、一間間小茶室……變成了賣奶粉的、賣手袋的、賣表的。我很不開心:這裡有人住的,不是只是給人買東西的。這個氣氛對我有化學作用,說的是這種發展或者是規模的擴張對這個地方是好還是不好呢?仍未知。但是那些很精緻的、小小間很有特色的東西好像抵擋不住一種力量,在毀滅中。」
大的是不是一定是好的?劇本中,一間萬眾期待的大劇院終於落成,參照古希臘劇場,能容納三千多人。一個香港演員成功申請成為劇院開幕時的劇場代表,卻做了一場超級難看的演出,可是仍然全院滿座。劇評人於是寫文批評,直說痛心——我們發展到現在,怎麼會代表香港的是這套戲!演員於是把這劇評人告上法庭。故事設置中的諷刺意味不言自明。
「我想我寫的是對未來的一種憂慮,」黃詠詩說,「個個都在說劇場怎麼那麼小,如果可以做給一千人看,那做給八十人看有甚麼意思?但是做給一千人看的時候,那個作品要經過多少層的過濾才能觸動觀眾?愈做愈大是不是就是有成績?全院滿座是不是就代表好?那些美學呢?創作人的追求呢?藝術家在這一刻選擇了這種方式去擴展演出規模,其實他也很慘,因為他因此再做不回自己的東西。」
演出仍請來與黃詠詩合作多次的李鎮洲執導,劇中除了鄧偉傑與邵美君飾演的演員與劇評人發起連串對戰,還有陳康與白只飾演的雙方律師夾在中間左右為難。「這兩個律師從門外漢的眼光來看這場爭論,其中一場為了談和解兩人還要惡補甚麼是戲劇。多了一個角度,也多了一些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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