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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不得不認同李慧k(右)的說法,表示「有提名唔係表示無普選」。 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香港社會近日就2017年特首選舉辦法有不同看法,反對派就聲稱倘特首選舉設「初選」就等同「篩選」,是「阻撓」反對派「入閘」參選云。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副主席李慧k昨日在香港電台節目《城市論壇》指出,反對派的批評是「過早下定論」,並指不同民主國家或地區均有設立預選等機制。香港要落實普選,首先要尊重《基本法》、尊重「一國兩制」,並應聚焦於《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下的選舉安排,達至各方接受選舉安排,而非事事「陰謀論」。
在昨日港台節目《城市論壇》上,反對派「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聲言,內地的選舉也有預選或候選人名單醞釀機制,但嚴格來說只是「黨政機關控制選舉的方法」,故該聯盟不會接受預選一類機制,「如果並非所有人都有機會獲提名參選,就有違公平普及原則」。
批反對派過早下定論
李慧k在節目上反駁,「若果話有民主程序就等同有篩選、就等於有人想完全控制,唔畀香港一個有競爭嚙嬼|,我覺得係過早下定論」。她認為,大家應研究不同民主地區的選舉制度,很多地方對首長候選人的提名都有要求,如英國和美國亦非完全由一人一票選出首相或總統,國際社會不會因這類國家及地區並非完全由「一人一票」選舉產生而指其不民主。
她續說,英、美的總統或首相選舉雖然人人可參與,但當地的選舉制度令選舉事實只是「兩黨選舉」,或只有相對是有政治實力或資本的人才可以參選,普通平民難透過現有制度參選而當選,而香港是一個獨特的地方,需要在符合《基本法》的框架下去考慮國際標準。
首要尊重基本法「一國兩制」
李慧k強調,香港要落實普選,首先是要尊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聚焦《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下的選舉安排,以達至各方接受選舉安排。
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同李慧k的說法:「有提名唔係表示無普選、有民主程序亦表示唔係真普選。」不過,他稱,最重要的關鍵是要符合國際標準,包括一個人的參選權不會因政治主張而受到歧視、參選權不會受不合理限制,及選民的選舉意志得以自由表達。
他又稱,普選到最後並非法律問題,而是「人大點樣解釋,法律一定解得通」,但近日傳聞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法,就「不像」會選出有實力的候選人,「原來係要剔走一些有實力,不過佢(中央政府)認為你唔愛國、或中央不歡迎的人」,憂慮此舉會違反國際上的普選定議。
通過民主程序限候選人數目可理解
李慧k在回應時反駁,她也希望未來的政改方案具競爭力,讓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參選,但大家都明白,一次選舉中太多候選人,未必能讓市民了解所有候選人從而作出合理的選擇,故通過民主程序讓候選人數目變得合理是可以理解的,如法國總統選舉就會有第一輪和第二輪選舉,先剔走不符資格的候選人。
鄭宇碩又聲稱,國家領導人口中的愛國愛港標準難以界定、「含糊不清」,擔心此舉會成為「政治審查」。李慧k反駁說,有志參選的人理應支持中央政府,倘若要求中央政府任命一名將推翻中央政府掛在口邊的人當特首是不切實際的,故要求特首候選人支持中央政府是理所當然的。
林煥光:普選宜尋社會最大共識
另外,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林煥光昨日在一公開場合被問到2017普選特首的問題時坦言,特區政府仍未就此開展諮詢工作,自己不宜講得太多,但強調普選及政改是複雜及具爭議的問題,有心團體及個人應以謹慎冷靜的態度,思考如何能令香港的政制發展向前行一大步,而政府應在恰當時候以坦誠、開放及兼聽的態度公開諮詢,尋求香港社會的最大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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