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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反對派於同一基礎討論普選特首方案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提出普選行政長官兩個前提,包括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及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香港社會各界均認同中央此次提出的普選行政長官底線,指反對派不應再只是一味堅持所謂國際標準,對未來推動行政長官普選並無幫助,他們應回到中央的底線內討論,在同一基礎下討論的普選行政長官方案才有實質意義。
王國強 :憲政危機對港無好處
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王國強說,普選行政長官的人選必須為愛國愛港人士,是最基本的常識。不論是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或在國家憲法、《基本法》中都有這樣的論述,「你好難想像選出的人,整天對抗老闆,那麼根本無法正常運作下去」。若香港普選行政長官時選出會對抗中央的人選,中央不作委任,則會令香港出現憲政危機,對香港沒有好處。他認為,中央在現階段便對普選行政長官的底線作表態,是好的做法,指中央一早表態,可消除反對派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明確定出普選行政長官的基本要求,大家在這個框架內去討論具體的政改方案,才能實現互諒互讓,找出可行的共識方案。
黃友嘉:港不宜採西方普選制度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友嘉表示,由於過去一段時間,香港社會對普選有很多不同的聲音,甚至提出「佔領中環」的激進行動,因此,喬曉陽及王光亞有必要重申普選立場的基本原則,確保在維護國家統一安全,以及「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前提下,討論特首普選的具體辦法,好讓討論重回正軌,「『泛民』過去不斷強調『兩制』,而絕少提及『一國』,事實上,香港絕非主權國,不宜採用西方的普選制度」。
陳勇:反對派堅持己見只會陷死局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基本法》已規定了特區政府和中央關係,行政長官需要向中央和香港市民負責,而中央政府對行政長官的任命亦是實質的,因此在法理上,行政長官是一定不能對抗中央的。同時,中國憲法中寫明了中國共產黨為執政黨,若由與中央對抗的人士做行政長官,將會是違憲的。
他又指,在中央的底線下,反對派繼續堅持自己的國際普選標準是無用的,只會令整個問題進入死局,反之應回歸到中央的底線框架內,去討論未來的普選行政長官方案。國際上不同的意見都可以參考,但香港普選行政長官是一定要遵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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