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東莞報道)持續15年的香港榮華與順德榮華的商標侵權案日前終有結果,東莞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為順德榮華有5款產品涉嫌侵權,香港榮華享有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利,判順德榮華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銷毀其生產的與香港榮華在先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近似的清香雙黃白蓮蓉月餅,並向香港榮華賠償50萬。
侵權糾紛持續15年
香港榮華與順德榮華的商標侵權糾紛已持續了15年,前後打了約30場官司,雙方互有勝負。去年11月,香港榮華再次起訴順德榮華5款產品涉嫌侵權,並請求認定香港榮華月餅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及裝潢,同時索賠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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