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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澳賄案:大劉稱病再缺席 澳擬派醫會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3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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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傑承乘座駕離開,大批保鑣護送。

 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大劉」)、港商羅傑承等8人涉嫌行賄歐文龍案,昨再度在初院提堂,「大劉」第二度請病假,案件押後6月17日再審。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質疑「大劉」所患疾病,是「同齡都市人,尤其營養比較好的人幾乎都有」不足以構成出庭障礙。法庭決定委派澳門醫生赴港會診,評估「大劉」健康狀況,以確定其下次是否能來澳受審,並指如劉下次再缺席,將不排除缺席聆訊。

非法批地案押至6月審

 「大劉」及羅傑承涉嫌以2,000萬行賄歐文龍,以獲得機場對開5幅地皮發展成豪宅。昨日只有羅及涉及污水處理項目的ATAL Engineering Limited經理方鎮猷應訊。

羅傑承涉賄赴澳應訊

 「大劉」的請假紙與上次提交的大同小異,助理檢察長陳達夫不接受該份醫生檢查證明為不到場的合理解釋,稱當中只籠統指劉不宜外遊,亦未提及何時可痊癒及出庭日期,又指在電視中看到劉在公開場合「健步如飛」,建議法庭以告示通知,不論劉到庭與否照開庭;或令劉到香港公立醫院檢查,或委派澳門醫生赴港,以了解劉的健康情況。

 「大劉」代表律師梁永本反駁,疾病只有醫生可確定及提出質疑,當事人一直好想出席,但醫生不建議來澳應訊。

 主審法官蕭偉志接納控方意見,決定委派澳門醫生組成會診委員會赴港會診,評估劉的健康狀況,以確定劉是否能在下次來澳受審,若健康報告認為不適宜出庭,法庭會同時以告示通知,不排除下次劉可能被視為缺席審訊。

法律界指澳無權力迫驗身

 有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即使澳門有法例可要求醫生替被告驗身,若相關人士身在香港而他不願意,澳門當局並無權力強迫他接受安排,公立醫院以往亦沒收過類似要求。香港醫管局則指,則指若收到相關申請,會先徵詢法律意見,再決定如何處理。

 另外,證人歐文龍昨沒到法院,代表首被告Luc A. Vriens的雷正義律師亦未有出席,只由另一位律師代表。另6名被告涉及澳門、路環的5個污水處理項目批給,同案部分被告同意缺席受審。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潔穎、王禹 綜合澳門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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