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據資料顯示,香港每日棄置的固體廢物約9000公噸,每日平均約有250公噸廢玻璃樽被送往堆填區,即近50萬個750毫升的玻璃樽,由於玻璃不能自然分解,廢玻璃樽只會日積月累耗用堆填區空間,面對香港3個堆填區面臨飽和,政府在今年2月推出飲品玻璃回收計劃的公眾諮詢文件,諮詢期5月6日結束,政府在文件中建議向飲品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費、及以招標委聘單一承辦商負責收集全港廢玻璃樽。以每個普通紅酒樽值0.75元,涉及款項多達5.7億元計算。但有政黨及不少業界團體認為徵費會將稅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且沒有實質效用,更擔心回收的玻璃樽轉製成環保磚無人問津,變成「環保大白象」。
過去,香港玻璃瓶曾廣泛地推行「按樽制」,回收玻璃瓶清洗後再重新充填,循環使用。但近年一向在「按樽制」內扮演中介角色的士多(辦館)及小型雜貨店日漸式微,加上紙製、塑膠及鋁等物料逐漸取代玻璃成為飲品盛載容器的主流,玻璃瓶的市場價值及重要性因而逐漸下降。現時玻璃容器的應用主要限於高檔次飲品,例如酒精及酒類飲料。但現時香港玻璃回收率不高,所生產的玻璃磚需求不大,若將來全面回收,政府估計可回收高達七成,所製成的玻璃磚若不好好運用,將淪為二次垃圾。其實政府可以參考外國經驗,如歐美也已有立法強制回收玻璃,並擴大多用途再用,藉此提高玻璃樽轉售價值,甚至可資助補貼回收玻璃樽行業,擴大回收業發展。
讓玻璃廢物創造出新商機及新機遇
如德國是歐洲第一個立法強制管理包裝玻璃容器再利用的國家,回收率至少達89%,回收商要求將玻璃瓶分成透明、褐色和綠色等3種顏色,並投入回收桶以利回收工作。而美國也已立法強制將廢玻璃轉化為有用物質,避免廢玻璃進入掩埋場,並要求製造商必須將碎玻璃轉化成其他用途,鋪路材料、建材等,過去,回收的玻璃容器幾乎是啤酒或飲料瓶,近年鼓勵回收其他種類的玻璃容器後,玻璃回收種類已呈多元化。而日本更將玻璃回收分兩種,一種是可「再使用」,另一種是可「再生」,並分為三種途徑:空瓶的再使用、次為空瓶的再利用、最後為空瓶的其他用途活用;甚至馬來西亞也利用回收而來的玻璃樽做博物館等。
香港現有270個廢棄玻璃容器回收點,但回收率不足一成,而且「再使用」或「再生」的方法也不夠多元化,轉化為其他用品的途徑不多,回收後轉賣的利潤也不高,這也令到回收行業對玻璃回收的意慾不大。其實政府不單要在玻璃「再生」上需再花多點新思維、新意念,建議資助大學研究新方法,將玻璃轉化為嶄新有用物料;與青年團體或藝術團結合作,將廢物活化變為藝術,藉此鼓勵本土藝術創意。另外,政府應對回收業或某些志願慈善團體進行更多補貼或借出地方,不單令回收業蓬勃起來,讓玻璃廢物創造出新商機及新機遇,也可令更多基層創造就業機遇。
當然,單靠回收來處理廢物,只是治標不治本之法,減少廢物必須從源頭做起,落實「污染者自付」原則,藉著大家共同承擔環保責任,強制性徵稅,如膠袋稅、玻璃樽稅也好,都可令供應商或使用者在消費時有多一重的考慮,雖則不會有即時效用,也可達長遠宣傳及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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