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劉坤領 北京報道) 據環境保護部昨日披露,今年進行的華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顯示,受檢查的2.6萬多家企業中,對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餘元,平均每家罰款不到7萬元;另有80家企業的違法行為被立案。檢查發現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等設施處理污水,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東14家、河南29家。
環保部負責環境監察的官員表示,污染地下水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但從未有企業或相關人士承擔過刑事責任,而目前行政處罰的最高限額,也僅為50萬元而已,違法成本過低,導致企業屢屢違法。
40天查華北逾2萬企業
環保部通報,今年2月下旬至3月,環保部組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六省市的環保部門,以地下水水質異常的區域為重點,以廢水排放量與理論產生量明顯不一致、建有滲坑滲井或旱井的企業為重點目標,全面排查華北工業企業廢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達標情況。
在為期40天的檢查中,共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875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各級環保部門對424家企業責令限期改正。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5省(市)將分別公開利用滲坑、滲井排放的環境違法企業名單和有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近年來,華北地區地下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惡化。此前環保部、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部門聯合公布的《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顯示,華北局部地區地下水存在重金屬超標的現象,主要分布在天津和石家莊、唐山、德州等城市的周邊;地下水有機物污染主要分布在北京的南郊地區,石家莊、邢台、邯鄲,濟南—德州東部,豫北平原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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