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明 香港工會聯合會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自1990年開始,西方社會已提倡「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筆者非常歡迎香港商界舉辦更多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活動,用以表揚有良心公司,及鼓勵其他未參與的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使命。但是,在現今的香港,公司是否真正地能夠做到以上的承諾?老闆是否認真地以人本效益理念為基礎,為員工提供一個職業安全健康保障的環境?還是,老闆仍抱持成本效益理念,獲得最大的利潤?
企業表裡不一 漠視職安健
國際勞工組織已在1981年就「職業安全與健康」的項目,制訂《國際勞工公約》第155號,提出老闆須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環境,保障員工在上班期間的安全。其後,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在1997年制定出《社會責任8000》(簡稱為SA8000),成為全球首個有關道德規範的國際標準。SA8000所提出9項規定中,在第3項有關「健康與安全」的範疇,已經列明「應考慮有關行業的危險,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公司須於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降低工作環境中的危險,藉此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由1970年代開始,不論是跨國公司,還是本地中小型公司,老闆經常抱著一種「賺得最多」、「付出最少」的心態,來營運公司。老闆擔心若果履行職業安全健康的責任,就需要投入大量金錢、時間及人力等資源。為了避免投放資源在職安健範疇上,擔心成為日後經常性支出,老闆經常借股東來「過橋」,提出如果推動職業安全健康,付出大量資源,會影響公司的利益,怎樣向股東「交代」?時至今日,老闆抱持這種心態,只顧公司盈利及股東利益,忽略員工的職業安全健康,不單會破壞公司形象,還會影響日後企業持續發展。
筆者認為現時很多企業,不論跨國企業,還是本地中小企,大都是表裡不一。表面上提倡社會責任實踐的精神,拿取「商界展關懷」品牌;實際上向員工「講一套、做一套」,剝削員工的血汗錢。近日,一間美資大型電梯公司,在2003年「沙士」期間,公司要求員工減薪、削減福利,要求員工與公司一起共渡時艱,員工全力支持公司政策。但是,到了公司賺大錢的時候,公司不單沒有回復到「沙士」期間薪酬、福利的調整,公司更不斷用盡辦法,剝削前線員工應有權益及福利;剛剛有一名工友,因多日做近15小時,身體過度負荷勞累致死,這樣的公司,是真正考慮到員工的職業安全嗎?
精神健康欠佳 員工流失大
有公司老闆打算把投放到職業安全的資源,捐助給慈善機構,以博取社會對他們的認同,這簡直是沽名釣譽!老闆明知公司出現了職業安全風險,但仍坐視不理,不單導致員工受傷,同時亦將員工受傷後所造成的負擔,轉嫁予社會,社會須提供包括職業復康、情緒支援等服務,最終結果都是由納稅人負責,甚至由我們下一代來承擔這個包袱。
筆者批評有部分從事服務性行業的公司,涉及銀行、電訊、保險等行業,經常以利潤為首要目標,為員工訂立不合理營業額,漠視員工的精神健康狀況,對員工造成沉重的工作壓力。員工沒有太多時間陪伴家人,出現了聚少離多問題;而公司所訂立無理的營業額,迫使員工就範,否則就要他們「自動消失」,這種做法,亦令公司流失員工,公司需要付出額外資源,重新培訓新人,增加了營運成本,因而減少利潤。
最後,筆者強烈要求,各大小公司需要履行社會責任,在推行職業安全健康政策時,要以人本效益為依據,改變目前公司傳統成本效益觀念,要視員工為公司最大的資產,老闆要多加關心員工的精神健康狀況,給予正面的鼓勵,事事照顧員工的需要,從而增加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這樣就可以提高員工對公司的正面效能。同時,公司除可因此贏取員工的信任之外,亦可以吸引更多有才華的人士加入公司,大大提升生產力,從而幫助公司賺取更大利潤。另外,筆者希望政府在推動職業安全健康議題上,扮演一個「主導」角色,利用稅務寬減的手法,鼓勵公司投入資源在職業安全健康措施上,從而達到員工、公司及政府受益的「三贏」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