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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在閉門會議後決定,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於本周五(24日)上午9時出席針對其涉嫌濫用酬酢開支的第二次聆訊,回應報告書內容及委員會委員提出的問題。
帳委會決定於本周五就審計署署長第六十號報告書第七章有關「倡廉教育和爭取公眾支持肅貪倡廉」舉行第二次公開聆訊,湯顯明已被傳召出席。消息人士並透露,帳委會已向廉署發出18條問題,要求廉署提供更多有關宣傳及酬酢費用的數字予行政部門。
湯顯明上周六在出席帳委會聆訊時,因為針對他的刑事調查已經展開,湯顯明在律師建議下,為保障個人利益為由未予作答。帳委會當日決定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正式傳召湯顯明出席下次聆訊。在引用特權法後,湯顯明稍後出席聆訊作供時,就會受到特權法的保障,在立會中所作的證供不會成為其他刑事調查的呈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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